甚至,連金融危機或財務赤字,給他們帶來的更是妙不可言的機遇。比方說國有航空公司遇到危機時國家注資,以免其倒閉,而民營航空公司則會遭政府起訴,讓法院宣告破產。后浪只要死在沙灘,前浪往前沖不沖就無所謂了。這就是有中國特色的“國進民退”。
由于石油,又關乎國家戰(zhàn)略安全,政府試圖讓幾家國企,建立起良性的競爭關系,以解決“浪不往前沖”的動力問題,從幾大石油公司的表現來看,這種想法不僅破產,反而強化了中石油和中石化作為特殊利益體的關系,捆綁在一起來追求利益最大化,達到可以“挾氣要價”的地步。
我無法斷定這次天燃氣的供應不足,是不是兩大石油巨頭的逼宮行為(甚至連逼宮都談不上,稍后會述),但是從它們的斑斑的劣跡歷史中可以看到,“斷氣”行為與他們對天燃氣漲價的訴求,脫離不了干系。因為,在歷次的石油價格調整中,在漲價前夜石油供應會出現異常緊張,而漲價之后,供應馬上會恢復正常。這種神奇,恐怕不能用其他原因來解釋。
作為國有企業(yè),本身并無原罪,他與私營企業(yè)相比,更應該承擔著穩(wěn)定社會,回饋社會,維系榮恥的社會道德體系的職能。然而,這兩家石油巨頭名聲之差,也是有目共睹。比方說他們在油價上漲時跑得比兔子還快,在油價下調時,扭動身體八不情愿,最終只做一個降價的姿態(tài);再比方說還有他們超豪華的待遇和以及超奢華的辦公樓。
多年來臭名聲的積累,讓它們與中國國足同排就坐,接受人們口水的洗禮。
利用人們必不可缺的物資,在寒冬置民生于不顧來要價,中石油和中石化恐怕沒有這個膽量。可以窺探一斑的是,當兩大石油巨頭還未作來表態(tài)的時候,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就馬上出來稱是“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否認“挾氣要價”替兩個巨頭開脫。能源局在這里,已經不像是巨頭們的監(jiān)管單位,去要求它們承擔穩(wěn)定保障供氣的重任,去調查天燃氣現有的開采量和供應量,查處他們是否在為維護自己利益“挾氣談價”,反而更像是他們的爸爸,在為兒子的不恥行為辯解。
這讓我聯想到,發(fā)改委在屢次石油調價的前夕,更是要澄清漲價傳聞,為調價清盤。因此,兩大巨頭所謂的“逼宮”,不過是演的一場旁人看的戲,只等曲終人散,生米就煮成熟飯了。(光明觀察 吳雙建)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 李甲】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上一篇: 迪拜危機拉響房地產泡沫警報
下一篇: 給出租車加1元法律答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