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2016年8月,消費者劉女士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稱其購買的某品牌集成吊柜剛使用了一天就整體掉落,砸到廚房臺面上的微波爐和高壓鍋,幸好當時廚房沒有人做飯,并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劉女士與商家取得聯系,要求其恢復吊柜原狀,并賠償因吊柜掉落而砸壞的微波爐和高壓鍋,卻遭到了商家的拒絕。
案例評析:本案是關于消費者受到損害后由誰承擔責任及賠償人追償的問題?!断ā返谒氖畻l規(guī)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消費者、用戶因為使用質量不合格的產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制造者或者銷售者要求賠償。
最終,通過消協部門的調解,該品牌吊柜售后部承擔微波爐和高壓鍋總價1000元的賠償并免費更換廚房吊柜,涉案金額10500元。消費者劉女士對此結果表示滿意。
消費提醒:通過本案,消協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在遇到商品、服務不合格,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情況下應積極尋求法律的幫助。同時,消費者還應增強法律意識,了解自身的法律權益,避免在銷售者和生產者的推諉過程中自身權益得不到及時的維護。
記者成華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