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王隰斌)日前,曲沃消防大隊在日常檢查時,發(fā)現一飯店消防設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標準。消防人員當即要求該飯店負責人進行整改,并依法對飯店負責人處以5000元的罰款處罰。
該大隊消防檢查人員在例行檢查中,發(fā)現曲沃縣興隆大街一飯店未按規(guī)定配置滅火器和疏散指示標志,一旦發(fā)生火災,極有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消防人員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對所有違法事實進行了照片取證,并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下發(fā)《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飯店的負責人處以5000元罰款。同時對其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向其講述了這些消防隱患的危險性,并要求消防管理人員在規(guī)定期限內將其整改。目前,該飯店負責人除積極上繳罰款外,還對存在的隱患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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