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劉林旺 杜紅青)去年以來,洪洞縣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管理使用工作中,采取多項措施,落實管理責任,確保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充分發(fā)揮作用。
一是嚴格各項制度。該縣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使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方便黨員學習和群眾辦事。二是充分發(fā)揮作用。定期召開村“兩委”聯(lián)席會議、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重大事項,設置固定的村務、黨務公開欄和知識宣傳欄,起到交流和教育培訓的作用。三是落實管理責任。把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管理使用納入村級組織目標責任制考核,由鄉(xiāng)鎮(zhèn)黨委與村簽訂管理使用責任書,并加強經(jīng)常性地監(jiān)督檢查,對活動場所經(jīng)??罩貌挥?、不當使用和管理無序的村,及時責令改正。對因管理不善造成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以及配套設備丟失的,由責任人按價進行賠償,從而確保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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