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責任一份情

2011-09-27 10:08: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

她憑借多年的工作經驗,用愛心、誠心、熱心和耐心,文明接待來信來訪人員,為化解矛盾奉獻了自己的一份真情。她就是鄉(xiāng)寧縣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玉寧,自1993年到立案庭工作以來,她充分發(fā)揮立案窗口的訴前調解功能,積極主動、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不辭辛苦,上山下鄉(xiāng),為鄉(xiāng)寧縣的法制建設貢獻了自己的微薄力量。

愛心永駐為人民 親自上門解矛盾
“你們真是好人,太感謝了,對我的事這么關心,感謝你們能過來和我說了這么多,讓我有了生活的希望,我一定好好地活,為了我娘家人,為了你們這些好人……”這是鄉(xiāng)寧縣法院受理的一起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趙某的一段話。
2011年6月13日,該院立案庭接到趙某的弟弟交來的一份離婚訴狀,因趙某雙腿受傷,行動不便,讓其弟過來咨詢。為了進一步了解真實情況,次日,王玉寧便前往趙某住處了解情況。破舊的房里幾件簡單的家具,經過詢問,趙某含著眼淚稱述,1993年與孫某舉行婚禮后共同生活,因孫某脾氣暴躁、不務正業(yè),且長期無辜毆打趙某,趙某過著心驚膽戰(zhàn)的日子,女兒出生后,本以為孫某會好起來,可不料孫某更是變本加厲,毆打趙某成了孫某的家常便飯。
為了逃離苦海,趙某忍痛拋下年僅三歲的女兒離家,一個人顛沛流離、背井離鄉(xiāng)。為了能活下去,為了娘家人能過安穩(wěn)的日子,趙某與所有的家人斷絕了聯(lián)系。一走就是十多年,最后在太原市靠撿破爛為生,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不料趙某2010年冬撿破爛時,不慎將腿摔成粉碎性骨折,因無錢醫(yī)治,導致病情惡化,如今拄著雙拐也難以行走。萬般無奈,經多方打聽,只好讓弟弟接自己回家,可又怕惡毒的丈夫發(fā)現(xiàn)自己擺脫不了無休止的毒打,自己只有通過法律依法解除與孫某的死亡婚姻關系,這樣自己才能安穩(wěn)地過日子。
王玉寧聽了趙某的遭遇,在安撫趙某的情緒后,給其講解一味地忍讓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并不能讓孫某痛改前非,十多年來的逃避也不會真正地斬斷與孫某的夫妻關系。如果受到不法侵害,都得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考慮到趙某行動不便及生活條件差,王玉寧當場受理了這起離婚案件,并辦理了緩交案件訴訟費的手續(xù)。
王玉寧,一個平凡的法官,但是卻用自己的行動踐行著不平凡。她常說,穿著法官的這身衣服,就要對得起它。

真情化解信訪難 心系民憂解民困
信訪工作是涉及社會穩(wěn)定和百姓安居樂業(yè)的重要工作,鄉(xiāng)寧縣法院立案庭不僅負責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而且還肩負著信訪工作。王玉寧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配合庭長工作,遇 到難案,勇于承當,一心撲在工作上,受到院庭領導的一致贊揚。不管是何種身份的來訪人員,無論是工作日還是休息日,只要有消息,就有她在工作崗位上。對于來訪者,她熱情接待,像對待親人一樣,細心傾聽,真誠相待,一杯水,一句親切的問候,一個溫暖的微笑,讓來訪者融釋拘束與戒備。遇到經濟困難的群眾,她自掏腰包讓他們去吃飯,給他們路費,讓來訪者真正感受到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情懷,使多少個案件就在這融洽的氛圍里得以化解,被來訪者稱為“貼心人”。她總結了接待四部曲:熱情接待、認真傾聽、法律宣講、思想疏導。每年接待來訪群眾五百余人次,在重大節(jié)日和國家重大活動期間,主動要求值班,確保沒有一例極端上訪事件,沒有一例因處置不當導致不良影響的案件發(fā)生。
原某非法采礦,被該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原某父親帶著材料堅持上訪,上級領導多次批復,許多部門參與處理,一直未能化解。院領導將案件交給王玉寧后,她認真查閱案卷,直接面對當事人,在收到申訴申請后,成立了專門的調查組。
她還帶人先后兩次深入案發(fā)地鄉(xiāng)寧縣西交口鄉(xiāng)南營村實地調查核實,與礦產資源部門、當?shù)卣⒋逦?,了解事情原委,行程七百余里到永濟監(jiān)獄詢問核實。經過復查,證明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處得當,予以依法駁回,使這一當事人情緒激烈的上訪案件息訴罷訪,原某的家人看到審判人員在處理這一事件的過程中表現(xiàn)的嚴謹與耐心,也不再堅持上訪。

深入基層化矛盾 訴前調解解紛爭
隨著民事案件的逐年增多,法院的辦案壓力越來越大。2008年,鄉(xiāng)寧縣法院設立了訴前調解室,王玉寧負責庭里的訴前調解工作,作為一個新興的法律沒有準確界定的工作,王玉寧作了積極的探索。經過摸索,她確定了訴前調解“五步走”方法:看訴狀、問情況、探距離、講法律、促調解。即接觸來訪者之初,先看對方的訴狀,再問明爭議的內容和要求,然后電話聯(lián)系對方,征詢其對事情的看法和要求,把握雙方的距離,看能不能做出讓步,在此基礎上,向雙方講法律、講道理,確定有可能調解的情況下,主動出擊,進行調解,保證調解效果。
今年的4月,王玉寧接待了管頭鄉(xiāng)一物業(yè)公司狀告業(yè)主李某的托欠物業(yè)管理費案件。按說,這是一起很簡單的案子,怎么能弄的這么僵呢?王玉寧通過和原告座談,了解了相關情況后,與對方當事人聯(lián)系,業(yè)主氣焰囂張,物業(yè)公司不依不饒,但在這種表象下,她感覺到事情依然沒有那么難以下場,便果斷決定去管頭。經過現(xiàn)場查看,了解相關情況,通過一個多小時的耐心勸解,雙方達成協(xié)議,業(yè)主李某自愿補交拖欠兩年的管理費2300元,物業(yè)公司承諾對門口垃圾站每天清理兩次。
王玉寧以實際行動踐行“人民法官為民”的真實寫照,她為了他人的利益而奉獻著,她為了自己熱愛的法官職業(yè)奉獻著,她無愧于時代的重托。(記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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