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腐敗新花樣須出重拳

2009-04-01 08:46: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新華社記者裘立華 浙江省檢察系統(tǒng)近期查處多起有別于傳統(tǒng)金錢受賄的案件,受賄方式花樣翻新,對當(dāng)前反腐敗工作造成新的沖擊。面對各種腐敗新花樣,必須重拳打擊,遏制蔓延。
 近年來,各種腐敗新花樣層出不窮,如煙票、珍貴花卉、低價購房、隨團旅游等等,嚴(yán)重腐蝕黨員干部。義烏市檢察院查出的各類腐敗案件中,很多官員都有收受煙票,其中義烏后宅街道黨委書記朱某收的煙票價值20多萬元。臨海市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周某收受蘭花價值就達20萬元。
 蘭溪市糧食局原局長徐某以內(nèi)部價購買房產(chǎn)兩處,直接獲利近20萬元。
 腐敗新花樣具有極大的隱蔽性,有的被認(rèn)為正常人情往來,見怪不怪;而有些在打擊中缺乏有力的武器,比如以低價購房往往容易被認(rèn)為是一種投資,而不是受賄。
 腐敗新花樣考驗著反腐工作人員的智慧。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辦理受賄犯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的相關(guān)解釋及刑法對于受賄犯罪構(gòu)成的立法精神,只要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財物的行為,均以受賄論處。因此,面對腐敗新花樣,必須與時俱進地充分利用現(xiàn)有法律,剝?nèi)テ洹靶乱隆?,重拳打擊,遏制其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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