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年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奪方向盤、毆打駕駛人員等妨害安全駕駛的行為時有發(fā)生,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有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成為不容忽視的公共安全問題。據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并實施《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進一步提升對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搶奪方向盤現(xiàn)象之所以屢屢發(fā)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當事人既沒有意識到嚴重后果,也沒有意識到要承擔法律責任。三部門印發(fā)并實施的《意見》,不僅可有效震懾不法分子,還為各地在審判此類案件中提供了標尺。多年來,一些地方法院在審理搶奪方向盤案件中,有的行政拘留,有的判處了有期徒刑,但緩期執(zhí)行,還有的只是警示教育。而按照《意見》規(guī)定,準確認定行為性質,依法從嚴懲處妨害安全駕駛犯罪,無疑提高了嫌犯的違法犯罪成本。
方向盤上有生命。正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往往滿載一車乘客,如果駕駛人員的方向盤被搶奪,不僅危及車上乘客安全,還可能殃及路人和其他車輛。
群眾參與監(jiān)督和防范,有時比法律更管用,比執(zhí)法機關的事后懲處更見效。在人命關天之際,乘客敢于制止不法行為,避免事故發(fā)生,更值得點贊。(李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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