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房姐”不說“房”事

2013-09-25 20:37:11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神木“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9月24日上午在陜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龔愛愛原系陜西神木縣農村商業(yè)銀行原副行長、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擁有多處房產,被網(wǎng)友稱為“房姐”,并引發(fā)輿論關注和質疑。據(jù)悉,此次開庭,龔愛愛僅被控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并未涉及房產和財產。(9月24日新華網(wǎng))

為什么是起訴她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而非清楚交代“房姐”眾多房產的由來,中間是否涉及腐敗?如果不涉及腐敗,其購房巨款從何而來?當?shù)貦z察部門是否在以“房產與本案無關”掩人耳目?新華社曾發(fā)表評論指出:表哥”落馬了,但他的問題與表無關;房叔”判刑了,他的腐敗也與房無關。這樣的反腐結果,總是讓人有些如鯁在喉,難以真正舒暢,難怪不少網(wǎng)民發(fā)帖表達了不滿和不解。

從一開始,房姐”案進入公眾視野就是因為其多得超乎想象的房產。這些巨額的財產來源是否合法,與其銀行副行長、人大代表的身份是否相關,其間有無挪用公款、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行為,這些才構成了整個事件引發(fā)公眾關注的焦點。

人們普遍期待著“房姐”受審能夠解開上述謎底。但與此前“表哥”楊達才的審判不提及手表一樣,房姐”眾多房產的來源等問題,庭審也未涉及,這難免讓公共輿論大失所望,這不是明擺著挑戰(zhàn)公眾的智商么。

無疑,房姐”通過神木縣原公安局政委何生發(fā)、北京市售樓人員張某違法辦理多個身份證、戶籍,破壞了國家的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也滿足“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要件。但從檢方的指控看,暫時還沒有證據(jù)指向龔愛愛的財產收入是非法所得,不能僅僅因為她“房多”,就去追究她的責任。那“房姐”豈不仍是“房姐”?即便獲罪也還是擁有多處房產的名副其實的“房姐”?“因為龔并沒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不能成為貪污罪、受賄罪的主體。”或許對于“房姐”而言,尤其對其財產來源進行調查,既是隨后處置其房產的必要前提,也是回應輿論或證明被告人無辜的需要。遺憾的是,我們并未看到任何相關調查的信息,一種表面上看似嚴密的司法程序,卻置廣大民眾的質疑與被告人的“清白”于不顧,不能不令人疑竇叢生。網(wǎng)民關注的東西可能不全面,可能不是重點,但是相關部門還是應該有一個正面的回應?!氨砀纭钡谋硎悄膩淼?,房姐”的房又是拿什么錢買的,這可不只是公民隱私,而更是公共事件的輿論關切;越是掖著藏著,越是容易讓人往黑暗處想,真的沒有問題,就該公開回應以消弭質疑,否則,司法的正義便容易在公眾心中出現(xiàn)折扣。(文/鄭軻)

責任編輯: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