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發(fā)生在河南中牟,另一起發(fā)生在湖北巴東,一個因不滿土地被占用,另一個不滿財產補償,一人死于鏟車底下,另一人則被水泥罐車碾軋致死。相隔僅3天,接連發(fā)生的這兩起事件讓人觸目驚心?!毖胍暋缎侣?+1》4月1日播出的《制止農田里的“強拆”》,再次讓我們直面這兩起悲劇背后的沉重話題,并重新思考碾軋事件中的生命尊嚴和社會正義。
近年來,因為強拆、強征致人死亡的事件可以說不絕于耳。2010年12月25日,浙江樂清蒲岐鎮(zhèn)寨橋村前村長錢云會,因帶領失地農民上訪維權,在村口的公路上被一輛工程車撞死,當地警方稱,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2012年9月21日,遼寧盤錦,當地有關部門在沒有和村民達成拆遷補償協(xié)議、且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違法強拆,導致矛盾激化,事發(fā)當日一民警在處理糾紛過程中,開槍打死村民王樹杰,王父亦被擊傷。2011年6月23日,朔州住建局局長劉志秀、職工鐘衛(wèi)在城區(qū)棚戶區(qū)改造拆遷中被居民吳學文刺傷,致使鐘衛(wèi)死亡,吳妻在隨后的公安傳喚期間突發(fā)疾病搶救無效死亡。
強拆致人死亡背后,一方面反映出城市化下的急功近利,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個別地方官商勾結,利益至上。按說,為了一個城市的發(fā)展,對一些違章、違法或阻礙發(fā)展的建筑物進行強制拆遷,是政府的合法行為,即使拆遷戶對補償標準不同意,也可經過法院聽證,或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解決。但在許多情況下,政府和開發(fā)商總是強勢,而拆遷戶除了極個別獅子大開口外,大多數總是弱者,他們只是要求公正、合理的補償即可,但常常是這一點可憐的公平也得不到。
因為法律的規(guī)范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近幾年,城市的強拆減少了,但強拆卻有向農村蔓延之勢。不管是城市和農村,強拆惡性事件傷害的都不僅僅是被害人,而是政府的信譽和整個社會的良知。事實上,公眾對碾軋事件的關注,不僅在于事件本身的殘酷,對死者的同情,更重要的是政府、開發(fā)商對土地征用合法性、相關賠償合理性的質疑,以及事件背后有無利益驅動,涉事企業(yè)和相關肇事者的責任及追究。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義”,敬畏生命,以人為本,這不僅是法治精神的要求,也是改革發(fā)展的共識!
(文/來祥生)
責任編輯: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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