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新《消法》六大亮點

2014-03-13 21:38:22 來源:臨汾新聞網

本報訊(記者 成華)維護新權益,落實新責任。伴隨著今年“新消法、新權益、新責任”消費年主題活動的開展,新鮮出爐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于3月15日正式實施。

消費者在七天內有“后悔權”;禁止泄露消費者信息;精神損害賠償入法……聚焦新《消法》,關注新亮點。為此,記者專訪了市工商局局長李虎順,為廣大消費者解讀新法六大亮點。

“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開啟了法治維權的新時代??梢哉f,新《消法》審時度勢,一些新規(guī)定回應和解決了新形勢下的消費熱點難點問題,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與責任,更好地體現了引導經營者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并承擔消費維權社會責任的立法精神?!崩罨㈨樥f。

亮點一: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消法》第23條第3款: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fā)現瑕疵,發(fā)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解讀】“誰主張,誰舉證”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般證據規(guī)則。消費者要想證明某個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但因為不掌握相關技術等信息,消費者舉證住往非常困難。此次《消法》修改,將消費者“拿證據維權”轉換為經營者“自證清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確解了消費者舉證難問題。

亮點二:賦予消費者反悔權

《消法》第25條第1款、第2款規(guī)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解讀】近幾年,網絡等遠程購物方式逐漸成為人們購物的主流方式之一?!胺乾F場性”導致消費者和商家的信息極不對稱,商家可能隱瞞了商品的負面信息,由于無法直接接觸商品,消費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損失。此次修改的《消法》針對網絡等遠程購物方式賦予了消費者七天的反悔權,旨在促進買賣雙方的平等地位。

亮點三:明確個人信息保護 《消法》第29條規(guī)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guī)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fā)生或者可能發(fā)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解讀】個人信息被隨意泄露或買賣,消費者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誰都知道是商家“出賣”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但卻沒人管也沒地方去投訴。

亮點四:消協可提公益訴訟

《消法》第37條第1款規(guī)定:消費者應履行以下公益性職責:……(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解讀】近幾年來,我國不斷出現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群體性消費事件,對于消費糾紛數額較小的事件,相當多的消費者衡量維權成本后,出于各種原因不愿意維權。在群體性消費事件中,消費者往往勢單力薄,舉證困難,消費維權常常陷入尷尬境地。修改后的《消法》明確了消協的訴訟主體地位,對于群體性消費事件,消費者可以請求消協提起公益訴訟。

亮點五:定位網購平臺責任

《消法》第44條規(guī)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解讀】網上購物方式同普通的購物不同,對于商家是否具經營資質、信譽等情況,買家無從查證,這就需要網絡平臺加強審查和監(jiān)管。但另一方面,由于賣家眾多,網購平臺只是提供一個交易平臺,買賣自由,雙方自愿,要求網購平臺進行直接監(jiān)管也是不現實的。為此,此次修改后的《消法》對網購平臺的責任進行了清晰定位,即網購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承擔賠償責任。

亮點六:加大消費欺詐賠償

《消法》第55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解讀】修改后的《消法》不僅將懲罰性賠償的倍數由“退一賠二”變?yōu)椤巴艘毁r三”,而且還對賠償的最低數額進行確定。

“新《消法》對經營者義務和責任增加了很多規(guī)定,同時設置了經營者違反法定義務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體現了契約自由和契約正義同等關注,體現了平等善待消費者與經營者,同時旗幟鮮明向消費者適度傾斜的立法理念?!崩罨㈨樥f,下一步,工商部門將及時更新維權理念、以貫徹實施新《消法》為重要抓手,積極推進工商職能轉變,增強消費維權意識、健全消費維權機制、嚴懲消費侵權行為。特別是要積極創(chuàng)新消費教育引導的形式和內容,組織開展有特色、受歡迎的群眾性消費教育引導活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同時,李虎順表示,工商部門將積極組織好以貫徹新《消法》為重點的各類培訓教育活動,加強對執(zhí)法隊伍的法制培訓教育,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學習好新《消法》,宣傳好新《消法》,維護新權益,落實新責任。

     

責任編輯: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