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近日,侯馬市法院民三庭對4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并案集中調解,僅用兩個小時時間4案全部調解結案。
該院民三庭法官馬敏受理的4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總標的達30余萬元。經(jīng)審查發(fā)現(xiàn)4起案件原告雖不同,但被告均相同,均為兩家保險公司及肇事司機王某,且4案原告均為同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鑒于4案案情一樣、性質相同,為減少當事人多次應訴、參加調解及庭審的麻煩,提高審判效率,承辦法官決定將4案集中通知到法院送達應訴手續(xù),集中調解,以減少當事人的訟累。
調解當日,4案原、被告如約來到法院參加調解,同意并案審理、集中調解。經(jīng)過兩個小時耐心調解,因4名原告主張的賠償數(shù)額均在保險公司的交強險或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4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均達成了由兩家保險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前一次性付款的調解協(xié)議,并同意調解協(xié)議在簽名捺印后生效。3月26日上午,保險公司已準時履行調解協(xié)議,賠償款已全部賠償?shù)轿弧?/p>
近年來,該院民三庭充分發(fā)揮司法能動性,不斷創(chuàng)新調解方式,在審判實踐中多次通過并案方式集中調解案件,辦案效率大幅提高,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谷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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