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在湖北省219省道因撞人死亡而逃逸的交通肇事嫌疑人董某某被臨汾市襄汾縣公安交警一舉抓獲,至此,發(fā)生在湖北省潛江市境內的“1.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1月9日,湖北省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協調聯絡機制與臨汾公安交警支隊事故科取得聯系,要求協助調查“1.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支隊事故科民警收到此請求后迅速報告有關領導,決定按照屬地管轄將此案件交由襄汾公安交警大隊處理。1月11日,襄汾公安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湖北省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協查通報》:請求協助調查車號為晉LB2xxx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和駕駛員信息。
在收到市公安交警支隊領導指示精神和湖北潛江交警支隊的協查通報后,大隊長劉金保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分管事故處理工作的副大隊長丁會民組織警力開展協查工作。由于該車注冊 地與車主住址不符,經多方聯系,1月12日,事故中隊民警在西賈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調查出該肇事車輛車主的相關信息。經民警趕赴汾城鎮(zhèn)南關村詢問車主張某某,在汾城鎮(zhèn)轉盤北成功找到了肇事車輛及駕駛人董某某。針對湖北警方提供的肇事車輛現場遺留物前臉中網碎片,辦案民警又趕到附近的修理廠,對該車輛修理換下的前臉中網進行了比對,痕跡初步吻合。隨后,大隊立即與湖北省潛江市交警支隊辦案人員取得了聯系,將協查情況進行了通報。
經初步調查,2016年1月8日22時10分許,嫌疑人董某某駕駛晉LB2xxx解放大貨車,由北向南行至219省道潛江市廣華路段時,將路邊一行人當場撞倒致死后,董某某駕車逃離現場。經晉鄂兩地警方聯合審訊,肇事嫌疑人董某某(男,1986年生,襄汾縣南賈鎮(zhèn)南賈村人)對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事實供認不諱。1月13日,此案件及肇事嫌疑人董某某已移交湖北省潛江市警方處理。
供稿:張秋紅 王文濤
攝影:董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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