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鄭軻 趙億平)“孩子貪玩,一時間忘記存在超市門口的電動車,第二天去取時卻遭到看車人索要30元?!?月24日,市民李先生向記者訴苦,看車人說掏錢就推車,不掏錢就當你沒存過車,這種行為明顯是搶劫。
記者趕往現(xiàn)場后,李先生告訴記者,孩子剛參加完高考,最近幾日一心想著玩。23日下午,兒子在解放路萬佳福家興店門前存了電動車,就隨同學一起去玩了,等晚上快11時,想起了自己的電動車還在超市門口寄存,趕過來后發(fā)現(xiàn)看車人和電動車都不見了。
“今天上午11時我來了后,找了一圈還是沒找見,還以為丟了,存車子的人也不是昨天的那個人。”李先生的兒子說,問存車子的人,存車子的人說昨天不是她在這看車子,要不下午來了問下昨天看車的人。
擔心存車子的為難兒子,李先生下午跟隨兒子一同來到了存車處。一問昨晚存的電動車,存車人居然說掏30元錢給你推。李先生說,5元錢行不,看車人說最少20元,最終談不攏爭吵起來。
李先生提出,存車應該有車牌的,你們?yōu)槭裁礇]有?看車人說: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我就沒有車牌,是你要存的,又不是我拉你存的?!边€說:掏錢就給推車,不掏錢就不承認你存過?!?/p>
“真是太氣人了,就跟搶錢的一樣?!睙o奈之下李先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當記者趕往萬佳福家興店時,解放路派出所的民警也趕到了現(xiàn)場。面對派出所民警,看車人說:全臨汾市都知道我這10點半下班,我不可能為了這一輛電動車總在這等這吧,你一晚上不來,我就要跟電動車睡馬路嗎?找個三輪拖回去,也要錢的?!?/p>
最終,經(jīng)派出所民警調(diào)解,李先生付給看車人10元錢才把電動車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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