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王龍飛)近日,安澤法院冀氏法庭接到一起原告訴兩個被告的兩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接案后,原告稱兩個被告李某、呂某有可能在近期外出務(wù)工,辦案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分析兩被告有可能聞訊而躲,為保證后續(xù)庭審的順利進行,決定立即送達文書。
由于近期有些路段正在施工,只在中午12點至下午2點期間放行,雖然烈日炎炎,但考慮到兩被告此段時間可能正在家中。于是,辦案法官顧不上吃午飯,方便面、礦泉水一帶,驅(qū)車趕往蘇村,終于到了被告李某家中,恰逢李某外出,其父親拒不簽字,也不配合,辦案法官只好留置送達。
隨后辦案法官來到另一被告呂某家中,這次送達還算順利。文書送達后,辦案法官沒有急著返回,而是向呂某講解了相關(guān)的法律知識和注意事項,并希望他能主動找到原告,雙方就欠款事項好好談?wù)?,能達成調(diào)解最好,免得因為官司傷了和氣,呂某也表示會考慮法官的建議。
走出呂某家中時,已是下午兩點半,由于施工段封路,只好繞道而行,在返回途中,辦案法官因天氣炎熱有中暑跡象,在途中找到一家衛(wèi)生院簡單就醫(yī)服藥后繼續(xù)往回趕,因為下午還有一起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quán)糾紛案件等待調(diào)解處理。
送達難已成為繼執(zhí)行難之后的又一難題,地處山區(qū),更是難上加難,整天奔波于縣城、鄉(xiāng)鎮(zhèn)、村莊的安澤法官,無論是刮風下雨,還是酷暑炎炎,他們總是在第一時間理順思緒,掐準時間,核準地點,一次又一次成功地送達了法律文書,以實際行動詮釋了人民法官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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