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靜)近年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不斷提高,面對不良商家的違法、侵權行為,都能勇敢為自己尋求說法以挽回損失。又逢“3·15”,如何保障自身消費權益再次成為熱議話題,但商家有時也是“受害者”,遭遇惡意退換貨、提出各種無理要求的“極品”顧客卻投訴無門,只能打落牙齒往肚里咽。
“這件衣服我穿小了,必須給我更換,或者退款。”鼓樓東大街某女裝專賣店內,一名20多歲的女性顧客態(tài)度囂張地說。經導購詳細檢查后,發(fā)現(xiàn)她所購買的連衣裙吊牌已被剪下,有明顯污跡和穿著后被撐開的痕跡,所以拒絕了這名顧客提出的要求。但該顧客不依不饒,接連幾天上門騷擾。該店導購無奈地說:“如果是質量問題,肯定給予更換或退款,這件衣服明顯穿過,如果給她換了,穿過的衣服又不能再出售?!?br /> 提到“極品”顧客,在青獅南街開內衣店的康女士也是一肚子苦水?!俺鲇趯︻櫩偷慕】悼紤],內褲售出不退不換,尤其是吊牌不全的?!弊屗剂衔醇暗氖?,個別顧客在穿著過后還強烈要求調換,其中有位顧客的行為令她難以接受:“那位大姐購買的男性內褲明顯穿過,還有肥皂清洗過的味道。我不同意換貨后,她竟然將內褲掛在我外面的門把手上,還在窗戶上寫了些難聽的話?!?br /> “在商場購買物品七天之內,衣服商標和標牌齊全且無污跡,可無理由退換。因此,個別不懷好意的顧客抱著占便宜的心理,穿幾天再拿來換新款,接著穿幾天再換,或是一時急需職業(yè)裝或是敬酒服,不拆標牌穿上幾天直接退掉。更過分的是,顧客把買的衣服不小心弄壞了,非說買的時候就是壞的?!痹谑兰o百悅工作多年的喬女士說,由于個別顧客維權意識過強,視自己為商家的上帝,隨意且惡意退換貨在各大商場已司空見慣。
記者采訪的商戶中,大多都碰到過“極品”顧客,給人留下的印象極其惡劣?!断M者權益保護法》本是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卻被個別顧客用作傷害商家的“利刃”。在此,本報呼吁消費者能夠提高自身素質和文明消費意識,不要故意提出無理要求刁難商家。商家也需誠信服務,共同創(chuàng)造良好的市場氛圍和消費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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