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這個總目標之下,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六項任務,對統(tǒng)一全黨思想和行動,積極投身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將產生深遠影響。
一、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確立了黨和國家的根本任務、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確立了國家治理的基本結構和基本機制。依憲治國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根本保障。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币缿椫螄褪且獔猿秩嗣竦闹黧w地位,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依憲治國,就是要用憲法約束公權力,把公權力關進憲法制度的籠子。
依憲治國,就必須保障憲法的實施。
習近平同志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要保障憲法的實施,就必須建立和完善憲法實施的監(jiān)督制度。
為此,四中全會指出“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jiān)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边@是四中全會一個亮點。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在立法方面,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出立法先行,抓住提高立法質量和這個關鍵,完善立法體制,提出“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辟x予人民更多當家做主的權利。
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依法治國,要求全面實現(xiàn)依法行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落實行政機關的職權法定,法無授權不可為,法治政府,一定是有限政府。所謂有限,就是政府只能做法律允許和法律授權政府做的事情,而不能超越法律做事。法律不授權政府無職權,政府的所有權力都由法律授權,否則就是亂作為亂行政。國家治理能力的現(xiàn)代化,首先是要求國家治理的法治化,依法治理要求依照憲法和法律對國家權力進行合理配置,并通過制度設計實現(xiàn)各個國家權力機關之間的相互監(jiān)督與制約,各個國家機關都必須依據憲法所賦予的職權來行使權力,并依據憲法的規(guī)定來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就依法行政而言,要求政府職能應當由法律來確定,無法律則無行政。為此,應當通過科學民主與依法決策機制的健全來實現(xiàn)權力運行的制約監(jiān)督,落實權力及其運行的公開化、透明化。在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方面,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蓖ㄟ^權力問責機制,加大對違法、失職行為的追懲力度。這是四中全會的重大決定。
三、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四中全會《決定》強調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的引領作用,指出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提出“規(guī)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彼闹腥珪τ谒痉w制改革做了新的重要部署,圍繞如何讓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這個中心提出了一系列的舉措,防止領導干部對司法的干預:“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备深A司法將被記錄在案并追究責任,這一舉措加強了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有力遏制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樹立司法權威、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國家、社會層面的法律爭議和矛盾都能在司法的軌道上有效解決,讓民眾能理性依法。
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依法治國,要求建設法治社會。建立法治社會就是要全社會成員有序參與法治建設進程,真正實現(xiàn)民主的法治化,人人守法、和諧有序。要營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會氛圍,引導公民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養(yǎng)成遵紀守法和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的良好習慣,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中全會提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必須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內容。
五、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關于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四中全會的亮點是提出完善職業(yè)準入制度。全會指出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需要,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yè)務工作能力、職業(yè)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
“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guī)化、專業(yè)化、職業(yè)化,完善法律職業(yè)準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yè)畢業(yè)生中招錄人才的規(guī)范便捷機制,完善職業(yè)保障體系。”在法治后備人才建設方面,提出創(chuàng)新法治人才培養(yǎng)機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yǎng)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
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政績,納入了干部的考核機制、獎懲機制,是四中全會一大看點。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全會強調,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加強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完善黨內法規(guī)制定體制機制,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運用黨內法規(guī)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全會指出,“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關于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提出“發(fā)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全方位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
全面準確貫徹四中全會《決定》精神,完成上述六項任務,對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wěn)定,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意義重大。
(作者:市委講師團 許新年)
責任編輯: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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