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開始實施流動人口管理新規(guī)

相關人員可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2017-03-16 21:49:15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自今年1月1日起,山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施行?!掇k法》對流動人口的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管理、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等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那么,我市老百姓如何看待這一規(guī)定?3月14日,記者進行了走訪,就有關問題咨詢了警方。

  實例:未辦居住證另行計劃

  28歲的小張是襄汾人。2016年5月份,他和幾個哥們租下堯都區(qū)貢院街臥牛小區(qū)一樓房居住,因忙著打工賺錢,誰都沒想過辦理居住證。今年,因工作調(diào)整,他有了閑暇時間,家人讓他考駕照??煽捡{照需要居住證,他去居住地派出所咨詢后得知,居住證自登記后半年才能申請辦理,無奈,他只好放棄這一計劃。其實,因未辦理居住證而延誤考駕照的并非小張一人,由于沒有在居住地派出所進行登記,他們無法按時辦理居住證。

  百姓:許多人不知情并未辦理

  記者隨機采訪了50位租房時間均超過半年的租住戶。他們表示,并不知道這一新規(guī),還以為去派出所就能辦理居住證。其中,有37位沒有進行居住登記,有10位計劃去辦理居住證,還有3位已經(jīng)辦理了居住登記。他們認為,應該加大新規(guī)的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人知道,以免錯過最佳辦證時間,而耽誤了需要居住證辦理的事情。

  警方:作出詳解還特別提醒

  對于此《辦法》,堯都區(qū)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戶政中隊負責人張姣姣作出詳解,該《辦法》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進入本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居住或者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跨縣(市、區(qū))居住的人員。此《辦法》將居住證辦理范圍擴大到16周歲以下人員,而原《辦法》中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隨其監(jiān)護人登記,不領取居住證。”《辦法》規(guī)定,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10日內(nèi),持有效身份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申領居住證。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居住滿半年以上者)15日內(nèi)發(fā)放居住證,偏遠地區(qū)可延長至20日。居住證一人一證,有效期為5年。其中,對于在校學生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連續(xù)就讀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或連續(xù)就讀滿半年以上的學生證,通過山西流動人口綜合信息服務管理系統(tǒng)錄入本人基本信息后,即可當場辦理(受理)。而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依托山西流動人口綜合信息服務管理系統(tǒng)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否則無法辦理。連續(xù)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yè)學?;蚱胀▽W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在此公安部門提醒廣大群眾,如您離開戶籍地跨縣(市、區(qū))居住,請您及時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

  記者郭秀婷

 

 

     

責任編輯: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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