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趙磊 喬冠文)為切實預防、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近日,隰縣人民檢察院結合當前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制定出臺了《關于“檢調對接”工作的實施細則》。
該工作實施細則確定了檢調對接必須遵循的“依法、自愿、公正合理、快速簡便、積極穩(wěn)妥”五項原則,明確了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民事申訴和涉檢信訪三類案件過程中,適用檢調對接的5種情形和不適用檢調對接的5種情形。細化了辦理適用檢調對接案件應具備的9個方面的條件,規(guī)范了案件受理、案件審查、移送調解、監(jiān)督調解、案件終結、跟蹤回訪、建賬歸檔等流程。該工作實施細則的制定,將更好地發(fā)揮檢察機關服務群眾的作用,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依法引導人民群眾表達訴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柏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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