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城市的一個小區(qū)住宅樓失火,電視臺的一名記者在第一時間趕到了現(xiàn)場,架起了攝像機對火災現(xiàn)場進行拍攝。大火很快被及時趕到的消防官兵撲滅了。為了了解火災發(fā)生的原因以及室內(nèi)被火燒毀后的情況,那名記者又來到樓上,進入到著火的那家屋里,扛起攝像機對屋子進行錄像。就在這時,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著火那家的女主人由于太過傷心,一時想不開打算輕生,她跑到了陽臺上,準備跳下去。
那名記者一見,立即扔掉手中的攝像機奔過去抱住了那個想要跳樓自殺的女主人,把她從死亡邊緣拉了回來。從新聞價值的角度來看,如果當初他把這一幕拍下來的話,那么這組鏡頭將是十分珍貴的。但那名記者沒有那么做。
上述兩名可愛的新聞記者用行動表達了他們所遵循的理念,就是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在他們的理念中,人的生命是最尊貴的,與人的生命相比,什么都不是最重要的,生命永遠是第一位的。而這種尊重和敬畏之心,無疑是世間最可敬的職業(yè)操守。
(潘有剛)
來源:臨汾日報
【責任編輯: 賈亮】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wǎng)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