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1萬元!山西印發(fā)《全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

2024-06-01 21:56:05 來源:山西新聞網(wǎng)  

  為推進實施山西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日前,山西省商務(wù)廳等7部門印發(fā)《全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都殑t》對補貼范圍和標準、補貼申報和審核、補貼發(fā)放和管理以及監(jiān)督管理作出詳細規(guī)定。

  《細則》指出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通過省內(nèi)已備案的二手車經(jīng)銷企業(yè)或二手車交易市場轉(zhuǎn)出個人名下持有時間1年以上的乘用車,并在省內(nèi)購買上戶乘用車,給予2000元補貼。

  《細則》規(guī)定

  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個人消費者購買一輛新車只享受一次補貼。

  (記者 李若男)


     

責任編輯: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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