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

2008-11-01 10:44:00 來源:

梁建增
新聞媒體應該怎樣看待自己的社會責任
  在一個文明和健全的社會中,權(quán)力和責任是兩個極為重要的,同時也是采用率極高的關鍵詞。權(quán)力和責任是彼此相伴而生并且相承而行的,不負擔責任的權(quán)力是極端危險的,沒有權(quán)力的責任則是不牢靠的,這是周知的淺顯道理。社會中的個體的人、個體的組織,概莫如此。
新聞媒體具有怎樣的社會責任
鑒于中國新聞媒體制度及媒體性質(zhì)的特性,中國新聞媒體的責任主要是定位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服務于國家和社會的發(fā)展和滿足受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服務大局,配合中心;聚焦熱點,反映民意
  輿論監(jiān)督,是新聞媒體所應肩負的社會責任的一個重要方面。而對于輿論監(jiān)督,則更需要積極和穩(wěn)妥地把握政府重視、群眾關心和普遍存在的選題三原則,在黨的工作重點、群眾關心的熱點和各級政府部門著力解決的難點的結(jié)合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做到有理、有據(jù)和有益。以輿論監(jiān)督而著稱的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大約也有超過2/3的篇幅由正面宣傳報道所構(gòu)成。類似《蕉“癌”之惑》這樣的節(jié)目,就是典型的服務大局、配合中心、聚焦熱點、反映民意的事例,而類似“包子事件”這樣的報道,則恰恰是應該汲取的慘痛教訓和用以對照的反面教材。
深入實際,貼近群眾;挖掘深刻,形象生動
  新聞報道和信息傳播,有其特有的規(guī)律。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前提下提高引導水平,就是要致力研究傳播規(guī)律,提高新聞報道的貼近性和藝術性,使信息傳播更為有效,更加深入人心,真正做到群眾喜聞樂見。新聞報道的貼近性和大眾化,當然不能與主流新聞的娛樂化和邊緣化畫上等號。新聞娛樂化會嚴重地傷害新聞的公信力,悖離信息傳播的根本規(guī)律和群眾的真正需要。但新聞報道的嚴肅性、權(quán)威性并不妨礙在新聞報道的過程中進行在真實基礎上的藝術加工和處理。諸如在新聞報道中運用主題事實化、事實故事化、故事人物化等創(chuàng)作手段,使新聞報道或節(jié)目穿透事實表面以及畫面的感官刺激和沖擊,而直接拍打受眾的心靈,也就是由表象而深入,將感性變理性。
  認清自我,守土有責;價值評判,社會為先
信息是群眾的第一文化需求,今天的社會已經(jīng)走進了信息多源傳播時代,新聞傳播的規(guī)范就更是一個嚴肅的社會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具體的社會控制問題。一方面,社會必須對新聞媒體有更客觀的認識和相應的約束,而對新聞媒體而言,對社會、對國家、對人民負責,就需要在新聞報道和信息傳播活動中,對新聞事件的社會價值做出正確的判定,首先從社會價值考慮新聞傳播的可行性,突出新聞傳播的社會價值。這是新聞媒體的公信力、權(quán)威性和影響力的源泉,新聞媒體只有承擔起自己所應負的社會責任,才能樹立起良好的公信力和影響力,也才能夠真正實現(xiàn)自己的價值、功用以及相對獨特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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