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田青松)不久前,曲沃縣張某承包了吉莊村3.6畝機動田,在合同到期后,未將耕地交回,直接造成了曲沃縣吉莊村“村村通”工程停工。在雙方僵持不下準備訴訟時,村委會打通了駐村法官的電話,通過法官調解,張某同意退回耕地,村委會另行給張某調整了一塊土地,使工程得以順利施工。村民們都感嘆地說:“有矛盾還是找法官,駐村法官調解省力又省錢!”近年來,隨著基層農(nóng)村社會矛盾凸顯,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信訪案件不斷攀升,不但給法院帶來工作壓力,而且還影響著社會穩(wěn)定。
面對這樣的形勢,曲沃法院積極探索,創(chuàng)造性地推出了駐村法官制度。即縣法院把法官分派到全縣158個行政村,在各村設立法官調解室或聯(lián)絡點,實行法官聯(lián)系卡制度。駐村法官通過巡回辦案、接受群眾法律咨詢、訴前調解糾紛等方式,把大量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實現(xiàn)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xiāng)、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預期目標。
隨著曲沃駐村法官制度的深入推進,農(nóng)民法治意識也不斷提升,他們遇到矛盾,首先想到的是調解,而非盲目訴訟?!坝忻苷曳ü佟边@句順口溜已家喻戶曉。
6月,曲沃縣楊談鄉(xiāng)萬戶村馬某雇別人的收割機為其收割小麥,午飯時馬某一人看護機器設備,私自駕駛收割機發(fā)生碰撞,造成人死機壞的事故。死者家屬和車主因賠償問題互相謾罵,大戰(zhàn)一觸即發(fā),極有可能引發(fā)成一起群體性事件。
情急中有人打通了駐村法官電話,王法官首先把雙方叫到一起,把事故責任劃分清楚,其次就賠償數(shù)額進行確定,最后再就給付時間、方式進行商量,經(jīng)過三次調解將事件圓滿處理,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關注事件經(jīng)過的農(nóng)民這樣算賬:駐村法官調解糾紛成本小、速度快、時間短、公平權威、雙方服氣,實實在在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利益。也有群眾這樣說:“以前覺得法院離我們很遠,今天法官在村里,幫我們調解矛盾,還教怎樣打官司,真是老百姓的貼心人呀!”駐村法官制度的實施,不僅讓村民足不出戶解決糾紛,讓老百姓零距離感受法律的公正和尊嚴,更是為當?shù)卣?、村委排憂解難,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wěn)定。去年駐村法官全年訴前化解矛盾235件,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為此,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領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學習推廣經(jīng)驗,許多兄弟地方法院也專門到曲沃進行考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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