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一次會議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閆璟) 8月24日至25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一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喬建軍,副主任楊治平、王金珍、張庚博、任天順、王國平、馮建寧、張學偉,秘書長以及32名委員出席會議。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振宇,副市長閆建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苑濤,以及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政府辦公廳、環(huán)保局、旅發(fā)委、發(fā)改委、財政局、審計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組成人員;市人大常委會各機構副職、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qū))人大常委會主任或副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舉行了三次全體會議、三次分組會議、二次聯(lián)組會議,期間召開一次主任會議、一次法制委員會會議。
會議聽取、審議了閆建國作的市政府關于推進燃煤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的報告,《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guī)定(草案)》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對該規(guī)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聽取、審議了《臨汾市旅游資源保護和開發(fā)辦法(草案)》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對該辦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等。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2017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草案);市政府關于2016年市本級財政決算及2017年上半年全市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臨汾市本級2016年度財政決算的決議(草案);市政府關于2016年臨汾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2016年臨汾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草案);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提高常委會會議質量的意見(草案)及說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決定周太生為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議案及說明;關于接受翟瑞卿辭去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請求的決定(草案),關于周太生為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草案);王振宇作的市政府關于人事任免職的議案及說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人事任免職的議案及說明;任免職表決辦法(草案)、供職發(fā)言等。最后表決通過了《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guī)定》《臨汾市旅游資源保護和開發(fā)辦法》,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于2017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臨汾市本級2016年度財政決算的決議、市人大常委會關于2016年臨汾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提高常委會會議質量的意見、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任免職表決辦法、人事任免職事項、關于接受翟瑞卿辭去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請求的決定、關于周太生為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喬建軍向新任職人員頒發(fā)了任命書,新任職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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