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天平”的守護者—記洪洞縣法院院長仇振芳

2011-05-23 09:15: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shù):

“公平正義是政法機關的生命線,更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線。作為基層法院的領導干部,守不住這條底線,就是失職甚至瀆職?!?
多年來,洪洞縣法院院長仇振芳以公平正義為目標,憑借敏銳的改革創(chuàng)新意識,高標準、高質量的工作水準和超前的工作理念,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積極推進法院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在提高審判質量、提高司法服務水平和落實司法為民舉措上狠下工夫,將基層法院司法權的陽光運行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贏得了廣大群眾的好評。他嚴謹細致、雷厲風行、堅持原則、剛正不阿的作風也折服了身邊同事。
在仇振芳調任洪洞法院院長不到兩年的時間,洪洞縣法院收獲了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狀,先后榮獲“山西省先進法院”、“全市紀檢監(jiān)察工作先進單位”、“臨汾市公正執(zhí)法先進集體”等10余項榮譽,多項工作走在全市法院系統(tǒng)前列,他本人也被省高院榮記三等功。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樣子”
過去,法院培訓的重點往往是法官的學歷提升,仇振芳將原先培訓的重點轉向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自己堅持參加“建設學習型法院、學習型基層黨組織”等各項學習活動,并認真?zhèn)湔n,親自為全院干警講授黨課,在全院掀起了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2010年10月,洪洞法院被中共臨汾市委授予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示范點。
為了活躍法官文體生活,仇振芳多次帶領干警赴兄弟法院參觀學習,并要求院黨組成員及中層干部輪流為全院干警授課,大大促進了法學理論研究。同時,還開通了互聯(lián)網,鼓勵干警踴躍投稿,并對優(yōu)秀作品予以獎勵,提高了干警的寫作能力。

為誰執(zhí)法,就為誰服務
作為“班長”,仇振芳從嚴要求自己,與班子成員精誠團結,務實協(xié)作,著眼于法院審判實際,在提高審判質量、提高司法服務水平和落實司法為民具體舉措上下工夫,辦“鐵案”、“精品案”、“和諧案”,案件調撤率逐年上升,結案率達到了97%以上。
在民商事審判工作中,仇振芳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組織法院干警利用廟會、集市等平臺進行法律宣傳,廣泛開展法律進企業(yè)、進農村、進學校等活動,將矛盾及時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執(zhí)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頑癥。有人曾說,“執(zhí)行難,難于上青天”。工作中,仇振芳嚴格落實“三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協(xié)調、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執(zhí)行行為,積極探索執(zhí)行工作新方法、新舉措,大力強化執(zhí)行和解力度,既防止了矛盾激化,也維護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

“后勤部長”,打鐵還得自身硬
與此同時,仇振芳還為全院更換了新的LED顯示屏,為各庭室更新了計算機和部分網絡設施,并開通了互聯(lián)網,在辦公區(qū)安裝了智能安檢門和監(jiān)控設施……通過一系列措施,全院的辦公條件有了進一步改善,法院裝備建設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為審判和執(zhí)行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了保障,全年未發(fā)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
基層法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是民事審判工作的前沿陣地,擔負著轄區(qū)內的民商事案件的審判工作、指導民事調解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等,審判法庭環(huán)境的好壞直接影響著人民法院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通過調研,仇振芳協(xié)調有關部門對廣勝寺人民法庭、甘亭人民法庭進行了修繕改建,極大地改善了辦公辦案環(huán)境。
在政法系統(tǒng)摸爬滾打多個年頭,仇振芳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人民法官司法為民的宗旨,捍衛(wèi)了承載著公平與正義的天平,在槐鄉(xiāng)大地上譜寫了一曲便民、愛民的贊歌。(本報記者 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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