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前來認領并表示感謝
臨汾新聞網(wǎng)訊 11月11日上午和下午,記者分別在朋友圈看到兩則信息,一則是“失物招領”,一則是“失物已領”并且有照片有文字。發(fā)出這兩則信息的是同一個人——臨汾市誠信建設促進會副會長、臨汾老三屆聯(lián)誼會會長倪振亞。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11月10日上午10時,倪振亞在市區(qū)貢院街西段人行道上行走時,發(fā)現(xiàn)地上有一個黑色錢包,撿起來一看,里面有現(xiàn)金、銀行卡還有身份證,原地停留片刻并沒有人前來尋找,由于當時有急事,他就暫且將錢包裝起來離開,中午回到家,他掏出錢包里的東西仔細查看、尋找線索,身份證上顯示的信息是:一男孩,出生于2002年4月2日,家住堯都區(qū)臨鋼路。為了盡快找到失主,他決定利用“萬能的朋友圈”,他將身份證和錢包分別拍了照片,編寫了失物招領啟事,一起發(fā)送到微信朋友圈和各個微信群,很快,有點贊的、轉(zhuǎn)發(fā)的,但也有人打來電話表示質(zhì)疑,他說內(nèi)誠于心,外信于人是做人的根本,我就是誠促會的副會長,難道還能帶頭不講誠信? 11月11日中午,倪振亞接到一個女士的來電,自稱是失主的母親,于是,約定下午3點在誠促會辦公室會面。 當日下午,這位女士和她的丈夫帶著一個小女孩如約而至,待查明身份后,倪振亞將錢包完整地交到這位女士手中。接過錢包,夫妻倆激動地連連稱謝,倪振亞說:“不必感謝,你們拿走我就完成任務了,也就卸掉“包袱”了。”
事情雖小,但精神可嘉,意義重大。為倪振亞點贊!
記者 盧婷 文/圖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