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高秀云) 2月15日,記者采寫了《闖紅燈 罰寫字 臨汾交通整治有絕招》的新聞,短短幾天時間,這則新聞被全國各大媒體大量轉發(fā)、報道,網(wǎng)友參與熱情極為高漲,截至2月19日下午18時30分,央視新聞微博的瀏覽量已經(jīng)達到1432萬,轉發(fā)3836次,評論7745條,點贊4萬。人民日報微博的閱讀數(shù)259萬,轉發(fā)1102 次,評論1730 條,點贊8141。
有網(wǎng)友稱贊說:“有創(chuàng)意,讓忙碌的人停下匆忙的腳步,靜心書寫,相信違者記憶深刻。遵守交通規(guī)則,人人有責,為自己也是為他人,為交通警察點贊!”
還有人說:“這個辦法比罰錢好多了,長記性”。
更多人說:“早就該這么做!”
雖然某些媒體在題目上加上“簡單粗暴”的字眼,但網(wǎng)友在跟評中表示支持警察的評論卻是一邊倒!
例如:“太少了,建議罰寫1000遍;好記性不如爛筆頭,跟他說一百遍還不如讓他記憶深刻,對這些闖紅燈的就該這么辦;”“這不是簡單粗暴,是行之有效。”“寫字這只是手段,又沒罰錢,又沒暴力,效果還很好,估計一輩子他都不敢再犯了?!薄胺菣C動車闖紅燈、亂占線、隨意轉向等違章,出現(xiàn)交通事故,機動車還要負責任,這樣罰很好,一點也不簡單粗暴,增加記憶,細致耐心,比罰款有效,人性化執(zhí)法,還漲記性?!薄?/p>
2月19日,中央電視臺內容提要播發(fā)了這一新聞,東方時空欄目也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報道。臨汾交警成為全國輿論關注的焦點。
記者作為這則新聞的原創(chuàng)倍感欣慰,感嘆網(wǎng)絡時代信息傳播的神奇和威力,但同時也感到茫然和不解,按說,網(wǎng)絡時代,熱點新聞相互轉發(fā),快速傳播無可厚非,但有些新聞機構,公然把這則新聞改頭換面,變成了他們自己的作品,把最初發(fā)布圖片的水印裁剪掉,既沒了原作者的名字,也不標注出處,說是侵權毫不過分。
尤其作為國家級的媒體記者,如此的“拿來主義”,實在是有失水準!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