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連退休警察趙明在網上發(fā)帖實名舉報,稱大連某基層法院“頂風腐敗”,花費公款為全院集體購置手機。2月18日,該法院有關負責人回應稱,公款配發(fā)手機屬實,但其目的是為了工作需要,出發(fā)點是便于聯系群眾。(據2月19日《中國青年報》)
在“反對四風”的今天,在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費的情形之下,大連某基層法院居然膽敢頂風違紀,大概有兩方面的原因,一者這筆公款是為全院集體購置手機,而非少數領導獨享;二者,公款配發(fā)手機的初衷是聯系群眾,契合了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要求。除了上述揣測,筆者實在難以找到其更合適的理由。
如今,手機已成為必備的通訊工具,即便單位不配發(fā),恐怕也沒幾個職員沒有手機。這部實在沒必要的“專用手機”,擠占資金不說,更無法確保它不會被私用。退一步講,即便花費公款購置手機果真是為了工作需要,又為何要根據職級不同,配發(fā)的檔次不一呢?更何況從實名舉報來看,還存在高價購機的現象。因此,種種推敲更容易使人相信這種職工變相福利的背后有腐敗的可能。
在中央一系列“組合拳”面前,三公消費”現象得到極大遏制,大連某基層法院的“逆勢而為”,底氣來自于“聯系群眾”。然而,聯系群眾本身與手機之間并沒有絕對的關聯。對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不難發(fā)現將資金用于購置沒有必要的物品上,按照職級配發(fā),以及高價購機,都與“反對四風”的規(guī)定和為民務實清廉的主題相背離。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聯系群眾,老百姓一眼就看出來了。”公款購機以“聯系群眾”為名,卻并不被群眾所待見,是因為群眾自知被當成了幌子,某些部門和某些人借機變著法子揩油公款。
當前,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已全面啟動。在全社會的熱切期待中,那些“綁架”群眾的行為只會越來越難以蒙混過關。(孫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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