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網(wǎng)評:家庭教育也需“脫貧”

2017-12-05 22:48:36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在下鄉(xiāng)采訪中,聽說了這樣的事:在一所寄宿學校里,留守兒童占到了總人數(shù)的70%以上,盡管學校有很好的學習、生活條件,但由于體會不到家的溫暖,很多孩子陷入與父母分離導致的心理孤獨和情感冷漠中,產(chǎn)生了學習障礙和行為問題。有的孩子與遠在外地的父母一年沒見,在學校的親情聯(lián)絡室里與父母視頻連線時竟然無話可說。雖然相關部門采取了一些行動,如讓家長定期探望孩子、與孩子定期通話等等,結果卻不理想。

  近年來,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我市許多地方出現(xiàn)了外出務工潮,青壯年人口紛紛外出打工,村子里只留下了老幼病弱人群,爺爺奶奶帶孫子、孫女的并不少見。

  為了解決這些留守兒童的生活問題,政府部門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如建設設施一流的寄宿制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課余活動等,但這些依然難掩親情缺失帶來的情感空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對孩子的最大關愛是陪伴,這些樸素的教育道理在這里成了一句空話。

  對此,專家指出,經(jīng)濟相對富足的家長一般能認識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他們有意愿、有能力獲得良好的家庭教育方法、路徑、資源。而很多經(jīng)濟較為困難的家庭,家長不知道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他們提升自己家庭教育能力的意愿很弱,同時受物質(zhì)條件所限,很難獲取較好的家庭教育資源。不同的家庭導致了不同的教育,從而擴大了城鄉(xiāng)之間和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教育差距,加大了不同家庭學生之間的素質(zhì)落差,并最終影響到他們未來的發(fā)展。

  目前,眾多有識之士已經(jīng)認識到,中國最需要接受教育的不是孩子,而是家長。家庭教育需要“脫貧”,根源在于孩子的父母對兒童權利的無知和漠視。對于家庭生活相對貧困的父母而言,要打工要生存不是理由,生了孩子要養(yǎng),要履行父母作為監(jiān)護人的責任和義務,保障孩子生存和發(fā)展的權利,這是法定的責任,也是其他人不可替代的。

  家長只有對孩子承擔起養(yǎng)育和親情撫慰的義務,才能讓孩子健康成長,一步步成長為懂感恩、有愛心、知奉獻的合格的社會人。(郭璞


     

責任編輯: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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