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禁煙令” 能否掐滅那支煙

2011-01-04 16:00:00 來源:臨汾新聞網(wǎng)

根據(jù)世界衛(wèi)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提出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中國內地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
新規(guī)實施,輿論贊彈之聲早已涇渭分明:“恨煙者”拍手叫好,認為公共場所禁煙是社會文明的共識,它保護了不吸煙者免受二手煙“毒害”的權利?!笆葻熣摺眲t大聲驚呼,認為禁煙區(qū)域過廣,一定程度上已剝奪了吸煙者的自由。而更多的人則站在新規(guī)實施成效的立場,對新規(guī)能否達到禁煙效果、能否令行禁止而翹首觀望。
據(jù)了解,“禁煙令”的實施并非首次,之前網(wǎng)上關于各地的禁煙新聞已鋪天蓋地,但法令依舊難行,吸煙者仍樂此不疲。以往“禁煙令”中多規(guī)定罰款,而2011年實行的“禁煙令”中除罰款的規(guī)定外,還將其作為優(yōu)秀公務員評選資格的否定性條件,甚至有獎勵機制,似乎國家這次禁煙動了真格。
然而,禁煙與禁毒不同,毒品是要禁絕,但目前沒有哪個國家提出要全面禁絕吸煙,區(qū)分只在場所,所以嚴格說來是叫“控煙”。許多國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控煙目標,這些國家的絕大多數(shù)僅僅在教育機構和醫(yī)療機構這兩個場所禁煙,以此而言,中國的控煙目標可謂相當嚴厲。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敖麩熈睢钡膶嵤┦旨皶r、也十分必要。它至少有三個好處:一是有“法”可依,對不文明的人有一個較好的約束機制;二是可以提高國民思想認識和道德素質;三是可輻射外延,帶動其他文明行為。
這一紙“禁煙令”挑動了無數(shù)煙民的神經(jīng),但能否真正掐滅那支煙?還值得認真博弈。在個人層面來看,吸煙是一種個人嗜好,禁煙、控煙都很簡單。但是,作為一種公共政策,控煙卻相當復雜。當然,如此陳述禁煙令與禁煙現(xiàn)實之間的尷尬,并非自相矛盾,也非有意偏袒。事實就是,禁煙預期效果的抵達,本來就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并非今朝今日的立桿就能見影。
說到底,“禁煙令”在面對眾多煙民根深蒂固的吸煙習慣之時,要想有所作為,必然需要經(jīng)歷一個長期的、反復較量、反復修正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法律文本的自我充盈固然重要,如執(zhí)法主體、懲罰措施等明晰開來,又如法律要更加細化、更具操作性,但外部環(huán)境的不斷完善,則顯得舉足輕重。例如宣傳力度的進一步加強,執(zhí)法隊伍的不斷壯大,地方煙草財政的自我解脫,等等。
最為關鍵的還在于,全民禁煙需要制度給力。有關部門應該加大控煙宣傳力度,提醒人們自覺不在禁煙場所吸煙,讓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吸煙的危害,遠離煙草,形成人人倡導的良好氛圍,讓公共場所禁煙成為文明社會共識。唯有把“禁煙令”建立在社會絕大多數(shù)人共識的基礎上,它才能擺脫現(xiàn)實的尷尬。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全社會禁煙共識的全面達成,尚需時日。(景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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