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人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2013-12-31 08:50:27 來源:臨汾新聞網

今年以來,永和縣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執(zhí)法辦案第一要務,認真貫徹實施刑事訴訟法,積極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認真履行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和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刑事審判職能,為永和的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

認真貫徹《刑事訴訟法》,依法打擊各類犯罪。該院的刑事審判工作在縣委的領導、人大的監(jiān)督、政府的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統(tǒng)領,牢固樹立發(fā)展是第一要務,維護穩(wěn)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認真貫徹執(zhí)行《刑事訴訟法》和其他刑事法律,不斷結合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故意傷害、搶劫等暴力性犯罪和搶奪、盜竊等多發(fā)性犯罪的打擊力度,充分發(fā)揮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維護公平正義、保障和促進社會穩(wěn)定和諧的刑事審判職能。今年1月至11月,該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8件,審結14件20人,占受理案件的77.8%。其中: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4人,免予刑事處罰1人,調解撤訴、判決無罪的8人。

落實寬嚴相濟政策,提高審判工作質量。該院堅持懲罰與教育兼顧、打擊與保護并重,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一是積極探索和實行輕微刑事案件、自訴案件民事和解制度。在刑事審判中,引入民事化、行政化的處理方式,依法促使雙方當事人在民事賠償和精神撫慰方面取得和解,既依法懲治了犯罪,又化解了矛盾。二是加大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力度。及時調查雙方當事人的家庭狀況、經濟條件等背景資料,勸導有賠償能力的被告人及其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并作為量刑的一個情節(jié)予以考慮,促進和解。今年,受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8件,民事部分調解的4件,調解率達50%。

強化司法人權保障,維護弱勢群體權利。該院堅持以人為本,重視和保障刑事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一是積極開展司法援助制度。對被告人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對被告人是盲、聾、啞人以及未成年人的,該院為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二是落實律師辯護相關制度。對律師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相關材料提供便利條件,保證律師充分了解案情。三是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堅持寓教于審,實行“庭前走訪、庭審教育、庭后幫教”三步曲,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貫穿于審判工作的全過程。堅持不公開審理的原則,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名譽、自尊心和人格尊嚴,以利于其接受教育和挽救,重新做人。及時查明未成年被告的犯罪原因、動機和本人及其家長的現實態(tài)度,有針對性地做好幫教工作。

堅持公正效率并重,落實辦案期限規(guī)定。為嚴格執(zhí)行刑事案件審判期限的規(guī)定,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行為,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建立了審限警示制度,對案件審理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發(fā)現案件審限即將滿期,即時向相關合議庭、獨任審判員下達催辦通知單,進行審限警示提醒。建立獎懲制度,對無故超審限辦案和超期羈押被告人的,年終評先實行一票否決,并計入個人審判業(yè)績檔案。堅持快審快結,對簡易程序案件進行集中審理,能當庭宣判的當庭宣判,不具備當庭宣判條件的擇期及時宣判;對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盡早安排開庭和合議;對犯有數罪的嫌疑人,其主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的,對其主要罪行判刑;對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罪或從犯在逃,在押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的,對在押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刑,保證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完成。

注重相互協調配合,確保審判活動順利。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該院注重同公安、檢察、司法機關及時溝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保證審判活動順利進行。一是注重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合理劃分輕微刑事案件的管轄,明確哪些應由公安部門管轄,哪些應由法院立案。二是加強與檢察機關協調配合,做好材料審查,對缺少的材料,及時通知檢察機關補齊。三是實行重大事項協商制度。對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法院提前介入,指導公安、檢察機關收集、固定相關證據。對存在爭議的案件,共同研究,理清事實,統(tǒng)一認識,形成統(tǒng)一的處理意見。

認真組織學習培訓,提高審判人員素質。該院始終把理論學習和業(yè)務培訓放在首位,采取研讀法律條文、組織專題講座、開展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認真組織廣大法官學習《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深刻領會《刑事訴訟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則和具體規(guī)定,轉變執(zhí)法理念,為貫徹實施好刑事訴訟法奠定堅實基礎。同時,組織4名干警到省高院和市中院進行了系統(tǒng)培訓,有效地提升了審判人員的素質,確保了刑事審判質量。(通訊員 馮磊 馮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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