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年來,隰縣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嚴把“五關”,不斷完善和規(guī)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嚴把編制職數(shù)關。該縣嚴格按“三定”方案配備干部,對動議干部的理由、數(shù)量批次、編制職數(shù)、人選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提前報告;嚴把提名推薦關。在推薦提名過程中,公開推薦職位、任職資格、職務標準,擴大民主推薦的群眾基礎;嚴把審核準入。認真核實核準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凡是檔案有涂改造假的,一律不考察、不上會研究;嚴把“四不通過”關。對多數(shù)成員不同意的不通過,有重大反映、問題沒有核實清楚的不通過,臨時動議的不通過,發(fā)現(xiàn)有回避關系未按規(guī)定回避的不通過;嚴把全程記實關。對提拔重用的干部在本單位、電視臺、《今日隰縣》等進行為期7天的任前實績公示,凡公示期間有反映問題的進行及時查處。(吳鵬偉)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