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剛買的衣服沒幾天就降價了,弄得我心里怪不好受的?!比涨埃忻駝⑴坑魫灥叵虮緢蠓从?,現(xiàn)在的衣服價格相比我購買時的價格便宜了近500元。幾天時間虧了這么多錢,我有權(quán)要求商家給我退差價嗎?”去年12月21日,劉女士和朋友逛街時,在市區(qū)解放路一家女裝店看中了一件大衣和兩件內(nèi)搭。
“當時,女裝店有7折優(yōu)惠活動。我想著馬上就到年末了,沒準還能更便宜,就沒打算買。但是,導購一個勁兒游說我當場拿下,還說這個活動一直延續(xù)到2017年春節(jié)前夕?!奔幢闳绱?,劉女士依然糾結(jié),不知道該不該買。
導購一見有戲,便加大了推銷力度,一再強調(diào)每款衣服每個尺碼只有一件,看上不買的話,下次未必還有。同時,導購還拍著胸脯表示“若是買貴了,你拿回來退差價”。在如此猛烈的攻勢下,劉女士頭腦一熱,爽快地付了款。
元旦前夕,劉女士再次途經(jīng)那家女裝店,竟發(fā)現(xiàn)門前的海報上寫著“1件7折、2件6折、3件5折”的優(yōu)惠活動。更令她氣憤的是,她所選的款式號碼齊全,不存在“一碼一件”的情況?!拔屹徺I的三件衣服加起來原價為2387元,打7折為1670元,打5折為1193元?!弊屑氁凰?,她不由傻眼了,“也就是說,我直接損失了477元?!?/p>
于是,劉女士當即找出衣服和購物小票,再次返回女裝店討要差價,然而,導購一口回絕。對此,劉女士滿腹牢騷:關于服裝大幅降價一事,導購說是廠家臨時通知的,她事先也不知道。雖然我買虧了,但店里沒有關于退差價的規(guī)定,店家也沒有做過相關的承諾,退差價是不可能的事兒。”
遇上這樣的鬧心事,還真有幾分尷尬。顧客想退差價,商家不情愿;不退差價,顧客心里不舒服。記者就此事咨詢了我市某律師事務所的安律師。
“不存在欺詐和重大誤解的前提下,消費者自愿購買某商品,即便該商品在幾天之內(nèi)降價,商家也無需退差價。如果商家承諾在先,那算商家在買賣行為結(jié)束后,為消費者提供的補充條款,商家理應履行自己的責任。如果商家和消費者既沒有書面約定,也沒有口頭約定,商家就有權(quán)拒絕返還差價?!卑猜蓭熖嵝严M者,購買商品時不妨多留個心眼,如果有退差價的相關約定,不妨讓商家在購物小票上注明,以便事后維權(quán)有據(jù)。
一到年末,商家推出的優(yōu)惠活動接連不斷,促銷力度更是一波比一波強。消費者也會遇到這樣的尷尬:剛買的商品還沒捂熱,馬上就迎來了更低價。那么,商品買貴了,商家給不給退差價?記者隨即詢問了市區(qū)多家品牌專賣店,得到的答復都是“不能”。
對此,正在購物的章女士道出自己的想法:“有的商場沒有明文規(guī)定退差價一事,但是買回的衣物只要全新沒使用,就可以享受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權(quán)利。如果在這個期限內(nèi),商品價格發(fā)生波動,顧客可以先退再買,也等于補回了差價。”
記者 李靜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