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記者 梁麗)“我報了拉丁舞學習班,連一節(jié)課都沒上,退款竟要扣除100元,這跟敲詐有什么區(qū)別?!?月10日,市民戴女士致電本報熱線反映。
戴女士說,1月9日,她跟朋友在平陽廣場一家街舞工作室花638元報了拉丁舞學習班,但交完費后,得知638元只是一個人的報名費,她們當時便覺得價格有點貴。戴女士說:我跟朋友決定回家再考慮考慮,先把交了的錢當押金,但當天晚上我跟工作人員說不報了,想要退款卻被告知,退款可以,但要扣除100元?!?/p>
“我都沒有上課,卻要損失100元?”戴女士不解,報名交錢時也沒有說退款要扣費,如果當時說要扣費,她肯定不會把638元當押金的,而該街舞工作室的工作人員只是用這是“公司規(guī)定”來答復。
戴女士說,她報名后只有一個收據(jù),所謂“公司規(guī)定”都是她申請退款后對方口頭告知的,在她的一再堅持下,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表示會和公司總部進行溝通。
在雙方的溝通下,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表示,可能戴女士報名時,雙方?jīng)]有把相關(guān)事宜講清楚,才導致現(xiàn)在的情況,但公司的規(guī)定不能變,只能退538元給戴女士,至于扣除的100元,該工作人員稱會從個人賬戶上退給戴女士。
就戴女士遇到的情況,從事律師工作的王浩認為,在交費報班時,既然事先沒有明確約定交錢后不能退,那么學員在沒上課的前提下,要求退班退費是合理的。有一些培訓班事前口頭承諾“無條件退費”無理由退班”,但一旦消費者真的要求退費退班,則會用各種事由來搪塞和拖延承諾,甚至矢口否認當初的承諾。
王浩提醒消費者應在報班前,對教學時間、地點、報名費、課時費、資料費、師資情況以及退費條件等進行詳細了解,并將培訓機構(gòu)的口頭承諾等寫入合同,避免遭遇“報班容易退費難”的尷尬。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