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尾號3735的讀者向本報咨詢:我之前買了一臺微波爐,贈了一個小烤箱,我想了解一下,贈品致人損害,商家會承擔賠償責任嗎?
接到信息后,記者向律師進行了咨詢,律師表示商場從商品買賣中獲取利潤,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商場應對其贈品的瑕疵承擔責任?!逗贤ā返?91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由于該商場提供的贈品——電烤箱質量不合格,導致張某在使用過程中,因電烤箱漏電被電擊傷致殘,商場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白潔
責任編輯:高卓然
上一篇: 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開承諾
下一篇: 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臨汾火車站:玫...
侯馬:機車"雙...
開學啦!
曲沃婦聯(lián):新年...
蒲縣公安局舉辦...
翼城縣城內村:...
臨汾動物園:動...
堯都區(qū)土門鎮(zhèn)亢...
新春正月,臨汾...
“樸實老農奔赴...
看看襄汾燒餅創(chuàng)...
山西臨猗:民俗...
身邊的美景(13...
爆米花喚起兒時...
空巢老人的快樂...
網(wǎng)站運營:0357-2037928 網(wǎng)站郵箱:1127198597@qq.com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登記證編號:14093051 晉ICP備 09004084號
晉公網(wǎng)安備 141000020001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