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記者 楊全)“我昨天買的礦泉水竟然是三年前的!要不是孩子看出來,我都不知道!”6月24日下午,家住濱河西路漪汾花園的馬先生告訴記者,自己于23日中午在位于向陽西路的一家小超市內購買了一件礦泉水,回到家后才發(fā)現(xiàn),竟然是2011年7月生產的,超過保質期足足有一年。
馬先生最近一段時間在裝修房屋,為了方便裝修師傅飲水,特意買來了礦泉水,可還沒有來得及讓師傅喝,就發(fā)現(xiàn)這些水全部過期,這讓馬先生十分生氣。“我以前不知道礦泉水也有保質期,上網(wǎng)查過后才知道水本身不會變質,可礦泉水瓶子如果時間長了就會產生有毒物質?!瘪R先生說,過期一年的礦泉水瓶早就不能用了,店老板到底是不是故意將這些水出售給自己的,如果是,他就要找相關部門討要說法。
6月25日上午,記者陪同馬先生前往該超市,就此事的緣由進行調查。我都沒有注意這些水已經過期了!”面對馬先生拿來的過期礦泉水,該超市的老板林先生一臉驚訝。這些水都是剛進回來的,怎么可能過期呢?”林老板說,自己出售這些水之前并不知道水已經過期,最近一段時間礦泉水的銷售非常好,他幾乎每隔三天就會進一次貨,自己的店里絕對不會出現(xiàn)存貨。
“我馬上給你換一件新的,我是真的不知道,也不會為了這幾十塊錢做這種缺德事?!绷掷习逑蝰R先生表示,希望馬先生留下聯(lián)系方式,他馬上向批發(fā)商進行查詢,一定會要一個說法。
夏季來臨,不法商家為了處理已經過期或臨期的飲品,會采取贈送等方式銷售出去,而很多市民在購買飲品時,往往沒有查看生產日期的習慣。一定要注意飲品的生產日期,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而成為不法商家欺瞞的對象?!瘪R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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