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的目的是什么?
周波:圍繞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和全系統(tǒng)“快馬加鞭爭上游”的目標,大力弘揚“敢為人先、堅韌不拔、開放包容、勤勞智慧”的臨汾精神,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著力解決當前全市司法行政機關(guān)工作及法律服務工作者中存在的干勁不足、工作不力、作風渙散、創(chuàng)新不夠、紀律不嚴、執(zhí)行力和落實力低下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整肅班子和隊伍作風紀律,提振精神,提升素質(zhì),樹立司法行政隊伍社會良好形象,努力實現(xiàn)隊伍思想、紀律、作風的根本好轉(zhuǎn),為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快馬加鞭爭上游”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
記者:為什么要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
周波:近年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盡管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在我們隊伍中仍然存在思想觀念陳舊,開拓創(chuàng)新意識不強,個別單位班子成員責任心不強,紀律作風不嚴,精神狀態(tài)不好,法律服務隊伍職業(yè)目的出現(xiàn)偏差等問題。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是落實省廳、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快馬加鞭爭上游”的保證,是關(guān)心愛護干部成長進步的集體體現(xiàn),通過作風紀律集中整頓活動,給每個同志打“預防針”、抹“防腐劑”,有利于干部職工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建功立業(yè),歷練成長。
記者: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突出的主題是什么?
周波: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的主題是突出整頓作風、解決問題、提升形象、促進發(fā)展。整頓作風是手段,解決問題是核心,提升形象是效果,促進發(fā)展是目的。要從治“慢”、治“混”、治“散”、治“滿”、治“俘”、治“懶”、治“庸”、治“差”、治“虛”、治“私”十個方面入手,著力解決宗旨意識不強、精神狀態(tài)不振、形象素質(zhì)不佳、服務質(zhì)量不優(yōu)、推動落實不力、工作成效不實、質(zhì)量效率不高等突出問題,全面加強我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干部隊伍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建設,有效提升廣大干部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為推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發(fā)展提供堅強保證。
記者: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應把握哪些關(guān)鍵環(huán)節(jié)?
周波:一是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重點。防止班子成員和法律服務機構(gòu)負責人游離于活動之外,一說整頓作風,首先想到的是整下面的人;一查找問題,首先從普通干部職工頭上開刀,不能只當“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二是緊扣解決問題這個核心。采取自己找、別人提、領導點、組織查、大家評等方式,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廣泛征求服務對象及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三是抓住完善和落實制度這個根本。我們都知道,任何工作、任何組織、任何個人,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抓落實。抓落實是黨性原則的根本體現(xiàn),是黨的優(yōu)良作風的組成部分,市推進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加強作風建設的根本任務。四是堅持群眾滿意這個標準。堅持開門整風,開門納諫,設立舉報電話和征求意見箱、召開座談會、發(fā)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讓廣大基層干部對司法行政工作提意見、提建議。
記者: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重點解決什么問題呢?
周波:一是重點解決市、縣兩級班子成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不強的問題。二是重點解決局機關(guān)和基層司法干部的思想不新、作風不實、本領不夠的問題。三是重點解決法律服務機構(gòu)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內(nèi)部管理不規(guī)范,不安心本職工作,人民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問題。
記者: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具體采取哪些措施?
周波:一是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抓好這次活動,局機關(guān)成立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機構(gòu),對整個活動統(tǒng)一領導和協(xié)調(diào)。二是嚴明紀律,標本兼治。根據(jù)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方案的安排,要求各司法行政單位從大局出發(fā),把活動作為當前中心來抓。三是統(tǒng)籌兼顧,促進工作。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啟動之年,工作任務十分繁重。一定要結(jié)合工作實際,突出針對性,找準結(jié)合點,做到活動與工作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記者: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將達到什么效果?
周波:通過開展加強作風建設年活動,要做到“六比六看”,達到“六確?!?。通過比學習,看誰政治覺悟、知識水平高;比黨性,看誰作風紀律觀念強;比團結(jié),看誰大局意識強;比形象,看誰工作作風實;比能力,看誰工作效率高;比貢獻,看誰為機關(guān)增光添彩多。從而確保領導交辦的工作不在我這里延誤;確保正在辦理的事情不在我這里擠壓;確保日常工作不在我這里出現(xiàn)差錯;確保來辦事的同志不在我這里受冷落;確保司法行政機關(guān)的形象不在我這里受影響;確保違紀違規(guī)的行為不在我這里出現(xiàn),為建設平安和諧的新臨汾再做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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