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組織“三個年”活動百題知識問答。二是市、縣兩級司法局班子建立縣(鄉(xiāng))聯(lián)系點制度,市局每個班子成員包3個至4個縣、5個基層單位(所、處、中心),工作中實行五包,即包“三個年”活動任務(wù)、包工作、包目標(biāo)、包廉潔、包安全,推動“三個年”活動扎實有效開展。三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開展大調(diào)研,要求市局和各縣(市、區(qū))司法局進(jìn)一步解決基層工作差等問題,確保“三個年”活動取得明顯成效。(記者 衛(wèi)博 通訊員 李晶)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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