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fā)于當日上午10時許,侯馬市公安局路西派出所和消防中隊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趕赴現場,發(fā)現該女子攀爬在六樓陽臺的防護欄上,手持一把菜刀揮舞,并不斷往樓下人群亂扔玻璃碎片,情況危急。
公安民警和消防隊員當機立斷,在樓下搭起氣墊床,準備對該女子實施救援,沒想到該女子發(fā)現民警到來,情緒更加激動,手拿玻璃碎片割腕自殘。民警見狀立即停止在女子面前的行動,派出專人與其對話,穩(wěn)定她的情緒,并且派出精干民警上到六樓,強行進入女子所在房間,將其成功救下。
經了解,該女子姓楊,因對法院執(zhí)行其所住房屋不滿,一時想不開準備輕生,公安民警當即對她做了心理疏導,使其放棄了輕生念頭,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記者 王建武)
來源:臨汾日報晚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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