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訴訟大廳便民。該院在立案、信訪接待大廳打造親和、便民、溫馨的訴訟氛圍,完善了設施齊備、功能齊全的便民訴訟服務大廳,對當事人立案、交費、訴訟、聯絡等事項,實行一條龍服務。為當事人設立休息區(qū),設置電話、飲水機、導訴臺等設施,為當事人提供便利的服務和幫助。截至目前,全院已受理各類案件850件,接待立案和尋求法律幫助的群眾420人次。
二是司法救助親民。按照《訴訟收費管理規(guī)定》,高度關注弱勢群體,讓那些經濟有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為老百姓減緩免訴訟費,對刑事受害人進行司法救助,降低訴訟門檻。凡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只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就能得到救助。截至目前,該院為10起案件的13名困難群眾緩減免訴訟費1萬余元。
三是巡回法庭為民。該院依托3個基層法庭,組建3個巡回法庭、10個巡回審判點,選擇基本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婚姻家庭、小額債權債務、相鄰關系等案件,大力開展法官“進鄉(xiāng)村進農戶”活動。變從家庭走向法庭為從法庭走向家庭,逐步推行“走出法院辦案、深入鄉(xiāng)村開庭、田間農戶調解”的辦案模式,深入鄉(xiāng)村巡回辦案20余起,進村、入戶調解民事糾紛23件,無一矛盾激化。
四是調解優(yōu)先利民。該院把調解優(yōu)先原則貫徹落實到每一起民商事案件中,構建人民調解、訴訟調解、多元調解“三位一體”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動員一切調解優(yōu)勢資源,妥善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截至目前,該院所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調解率達到68.5%,其中70%通過調解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結事了。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中,該院加大對賠償數額的調解力度,90%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受害人及時拿到了賠償款。
五是質量監(jiān)督益民。該院完善審判質量流程管理,建立案件質量通報制度,組織案件質量評查活動。對所有審結案件進行評查,經過層層質量檢查評定,對定性為質量問題的案件進行通報,并對責任法官分別給予取消評優(yōu)資格、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調離審判崗位等處分。
六是集中清理執(zhí)行積案安民。該院以全國開展集中清理執(zhí)行積案活動為契機,對執(zhí)行積案進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清理執(zhí)行積案20件,標的達400余萬元,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維護。(通訊員 王軍生 連東峰)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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