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方面錯誤。大致可分五種情況:
2.不按格書寫以致一分為二或合二為一:
碳—石炭 恰—小合 項—2頁 又見—觀 正文—政 目者—睹
3.寫字時聯(lián)想引起筆誤,比如: 階段—階級 建設—建議 方向—方法 物質(zhì)—物資 試驗—實驗 地區(qū)—地位
4.科技專用名詞: 烯—稀 鈉—納 酯—脂 腈—睛 烴—羥 苯—笨
5.正文中夾雜外文、符號、阿拉伯數(shù)字造成意想不到的錯誤。
(七)要特別注意使用的幾個詞
2.作為、做為:無論是名詞還是動詞,都只能寫成前者。
3.降低、提高:前者不能用“倍”。
4.上升(下降)、上升到(下降)到:前者從原數(shù)往上(下)數(shù),后者不管原數(shù)是多少。如:所占比重由上年的39.75%下降33.1%一……下降到33.1%。
5.百分率、百分點:前者一般用來表示一個數(shù)值占另個數(shù)值的比例或數(shù)值增減幅度;后者專門用于表示百分率的變動或差異情況。如:全國零售物價總水平,1988年比上年上升18.5%,1989年比上年上升17.8%,1989年上升幅度比1988年低0.7個百分點。這里不能說低7%。
(八)編撰體例(試用稿)對用詞的規(guī)定
2.人物稱謂一般直寫其名,不用“同志”、“先生”、“女士”、“小姐”等稱呼。必要時可在名前冠以職務,名后綴以職稱。
3.時間表述不用“去年”、“今年”、“明年”,要寫年份全稱,“去年”用“上年”;更不能用“過去”、“以前”、“最近”等表示時間的名詞。
4.對行業(yè),一律不稱“戰(zhàn)線”,慎用“系統(tǒng)”,可用“部門”。
5.不用不規(guī)范的簡稱、略語和行話,不生造名詞、概念,用略語必加注釋。如:五愛(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
二、部分詞語用法的規(guī)范
一是從語體色彩來看,“作”多用于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如:作罷、作別、作答、作廢、作古、作踐、作亂、作孽、作陪、作業(yè)、作戰(zhàn)、耕作、工作、勞作、寫作、制作;“做”多用于具有口頭語色彩的詞語,如:做鬼、做媒、做夢、做買賣、做生意、做手腳等。
二是從語義特點來看,“作”表示的動作性不強,意義比較抽象,如:作案、作弊、作惡、作風、作價、作為、作偽、作用、作證、炒作、合作、協(xié)作、運作、惡作劇等;“做”表示的動作性強,意義比較具體,如:做飯、做手勢、做游戲、做針線等。
三是從語法特征來看,后面是雙音節(jié)動詞時,多用“作”,如:作報告、作比較、作變動、作處理、作點撥、作調(diào)查、作斗爭、作分析、作貢獻、作介紹、作解釋、作了解、作努力、作思考、作說明、作妥協(xié)、作犧牲、作修正、作演講、作咨詢等;后面是雙音節(jié)名詞時,多用“做”,如:做工程、做功課、做記號、做家務、做課題、做事情、做事業(yè)、做文章、做物業(yè)、做學問、做業(yè)務等。此外,與后面帶“作”的詞語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業(yè)、做動作、做工作、做作文等。
“制定”的解釋是“經(jīng)過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規(guī)程、計劃等”;“制訂”的解釋是“創(chuàng)制擬定”。撇開它們相同的語素‘制“不談,就看不同的語素“定”和“訂”:“定”指決定、使確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強調(diào)行為的結果,和“了”連用,類似于英文時態(tài)中的“完成時”。而“訂”則有“擬”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終結果,多強調(diào)行為的過程,一般不能和“了”連用,類似于英文時態(tài)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請檢索上下冊志稿,正確使用“制定”和,“制訂”的用法。
“查看”是檢查、觀察事物的情況,如:查看災情/親自到現(xiàn)場查看; “察看”是為了解情況而細看,如:察看動靜/察看風向。
記和紀是有分工的,兩者在不同的場合出現(xiàn),有一定的規(guī)律性。只要把握住一點,就可以準確無誤地用好“記錄”和“紀錄”,那就是看這個詞是做動詞用還是做名詞用。如果做動詞用,那一定是“記錄”,如“請你把會議情況記錄下來,整理成會議紀要”;如果是做名詞用,那就要優(yōu)先考慮“紀錄”,如“三項指標都創(chuàng)造了新的紀錄”。
(校檢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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