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用制度嚴管“第一書記”

2017-07-07 09:24:25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 近年來,洪洞縣積極探索服務管理“第一書記”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修改完善《洪洞縣農村“第一書記”考核管理細則》,建立健全“七項制度”,為加快推進“三基”建設和脫貧攻堅步伐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項工作制度明紀律。實行工作日志與到崗登記相結合的量化考勤制度;鄉(xiāng)鎮(zhèn)黨委與縣委組織部批準的請銷假制度;懸掛“去向牌”,明確聯系電話與去向信息去向管理制度。縣鄉(xiāng)成立聯合督查組,定期、不定期組織隨機暗訪,聽取黨員、群眾對“第一書記”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反映,并將隨機暗訪情況作為駐村干部日??己艘罁?,杜絕隨意脫崗現象。

  四項管理制度優(yōu)工作。建立“面對面”談話制度,要求縣委組織部、鄉(xiāng)鎮(zhèn)黨委每年至少談話兩次,了解其作用發(fā)揮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情況。實行月巡查通報制度,各鄉(xiāng)鎮(zhèn)每月進行一次實地巡查,形成《“第一書記”實績檔案》,逐月報縣委組織部,并向派出單位進行反饋。開展半年測評制度,按共性評價和個性測評3:2的比例,對“第一書記”進行量化打分,并將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執(zhí)行調整召回制度,對不適宜繼續(xù)擔任“第一書記”的9款情形,由縣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出召回意見,被召回人兩年內不得提拔重用,倒逼“第一書記”及派出單位轉變作風、履職盡責。(李光華 王夢思)


     

責任編輯:張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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