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喚回萬木春
——記“全國優(yōu)秀法官”洪洞縣人民法院甘亭法庭庭長田亞欣
臨汾新聞網訊 “法官心中只要有愛,只要崇法,真心就能喚回一切”,一句樸實的語言詮釋了人民法官為民解憂的百姓情懷,44歲的田亞欣25年如一日,扎根基層,廉潔奉公,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一名普通法官心系百姓、樂于奉獻、公正司法的高尚情操。1月14日上午,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在北京召開,開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了全國優(yōu)秀法院、全國優(yōu)秀法官和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田亞欣被授予“全國優(yōu)秀法官”稱號并受到表彰。
扎根基層 勤政奉公
用行動踐行“做合格黨員、當合格法官”的無悔誓言
1993年7月,畢業(yè)于上海交通大學的田亞欣被分配至洪洞縣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大槐樹法庭、立案庭、甘亭法庭工作至今。200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作為一名在基層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普通女法官。田亞欣將進村入戶,深入田間地頭,廣泛接觸群眾,了解他們的疾苦,傾聽他們的呼聲作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她常常用自己的多跑腿,換來當事人的少訴累,用群眾看得清、聽得明的方式審理案件,讓人民群眾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公正,用嚴謹?shù)墓ぷ鞔_保每一起案件的處理都能經受得起事實和法律的檢驗,用行動兌現(xiàn)著“做合格黨員、當合格法官”的無悔誓言。25年來,共審理各類民事案件2000余件,90%以上的案件都能得以調解,且無一起上訪、信訪案件,服訴息判率達到100%。近三年來,經她審理的贍養(yǎng)案件全部調解或和好撤訴,無一進入執(zhí)行程序。田亞欣在工作中不僅能吃苦耐勞、依法辦事,還能創(chuàng)造性的開展工作。面對當事人調解讓步后,另一方當事人仍不積極履行的現(xiàn)狀,她于2014年起率先在甘亭法庭試行“附判決主文”的調解書。使案件的主動履行率在2016年達到了97%,申請執(zhí)行率僅為3%。
2015年,田亞欣把自己承辦的案件中具有創(chuàng)意和特色的案件以“法官的辦案心聲”為集,予以發(fā)表。其中部分文章被刊登在了法制日報、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網、山西法制報、臨汾日報等多家網絡報刊上,典型事跡多次被洪洞電視臺的《法眼》欄目、臨汾電視臺、山西省高院人民法院網、黃河新聞網等媒體予以報道,起到了引領與示范作用,展現(xiàn)了新時期基層法官一心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樂于奉獻 嚴謹認真
讓每個案件經得起事實和法律的考驗
2016年5月,田亞欣在審理曲亭鎮(zhèn)上寨村的一起因宅基地引發(fā)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時,因原、被告均系七十多歲的老人,事情說不清楚,舉證也不知道怎么進行,兩家人一見面就爭吵,情緒相當?shù)募?。面對這種情況,田亞欣知道,對他們不能要求太多,但不能不付出更多。她主動下鄉(xiāng)走訪了時任的老支部書記、老民調員、兩家的鄰居、建房時的工頭以及現(xiàn)任的村干部,從這個山頭跑到那個山頭,從早上一直到夕陽西下,終于使這個案件的調判有了確鑿的證據和清晰的認識,對案件的當事人也有了個公正的交待。25年來,共審理各類民事案件2000余件,90%以上的案件都能得以調解,且無一起上訪、信訪案件,服訴息判率達到100%。近三年來,經她審理的贍養(yǎng)案件全部調解或和好撤訴,無一進入執(zhí)行程序。
恪盡職守 勇于擔當
守衛(wèi)法律的公平正義
2016年7月,甘亭鎮(zhèn)楊曲村一起返還原物糾紛一案中,被告武某因無房居住,經向被委托看管的村委會申請,暫住在了部隊留下的空置營房中,后該房產轉移到原告名下,原告辦理了房產證書,通知被告騰房,被告予以拒絕,原告遂訴至法院。
在調解中,原告一次次的作出讓步,被告卻得寸進尺,不依不饒,還獅子大開口提出了許多無理的要求,法庭對其釋明法律規(guī)定后,被告仍固執(zhí)己見,并以死相威脅,對法庭的法官進行恐嚇,面對這樣的被告,田亞欣沒有退縮,沒有被他的恐嚇所嚇倒,依法作出了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判決生效后的第三天,被告主動來到了法庭,一反常態(tài),向田法官承認了他以前存在僥幸心理的錯誤。希望法庭能按原來的調解方案幫其再與原告協(xié)商。在征求了原告的意見后,田亞欣又主持雙方達成了新的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
田亞欣常說:“我們做法官的,不僅需要對法律和自己的良心負責,也需要對作出的裁判承擔責任。當法官維護了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社會對法律的信任就會增加一分;如果傷害了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就會多出一群懷疑法律的人?!?/p>
心系群眾 為民解憂
把百姓難題當作工作主題
2015年7月的一天,甘亭鎮(zhèn)北杜村的村委會主任來庭里找田亞欣,說村里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自從丈夫去世一年多來,老人的贍養(yǎng)問題雖經村委會及親戚多次說和,卻一直沒能得到解決。老人又不愿意起訴,怕一打官司,既讓兒子們丟臉,又惹媳婦們不高興,村干部也無奈了,來向法庭求助。一聽到有老人得不到照顧,田亞欣著急了,當天中午,利用午休時間趕到了北杜村進行調處。
當老人顫巍巍的講述著自己的平時生活和必要開支,連自己平時沒吃完的藥倒出來數(shù)著計算,細到一天幾顆藥,一瓶可以吃幾天,一個月需要吃幾瓶……田亞欣的眼睛模糊了,淚水止不住的流了下來,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大娘,我今天一定幫你處理好這件事,不行,我管你!”原來,她的幾個兒子間有矛盾,平時相互不溝通,所以使她的贍養(yǎng)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面對老人的子女,田亞欣談及了自己對老人的感受,讓他們知道老人到現(xiàn)在一年多了沒一個子女管她,可她不但沒怪他們,還在法官跟前處處替他們著想、開脫,可作為子女的呢?贍養(yǎng)老人不僅是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千萬不要讓“子欲孝而親不在”的遺憾重演……
就這樣,通過田亞欣與老人的子女們一個個不斷輪流溝通,終于使他們之間達成了一個如何贍養(yǎng)老人的協(xié)議。
出色的業(yè)績?yōu)樘飦喰磊A得了次次榮譽,她多次被市、縣兩級政法系統(tǒng)評為“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中層干部”“優(yōu)秀政法干警”“優(yōu)秀共產黨員”“社會綜合治理模范個人”“五一勞動獎章”,2016年3月被市婦聯(lián)授予“巾幗平安使者”;2016年8月,被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社廳評為“全省優(yōu)秀法官”,并榮記“個人二等功”;2016年9月,被法制日報評為“法制中國行——法官故事人物”;2016年9月,當選為臨汾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2016年12月,被省“平安家庭”創(chuàng)建活動領導組授予“平安示范家庭”榮譽稱號;1月14日上午,正式被最高院授予“全國優(yōu)秀法官”的光榮稱號。
山西法制報記者 劉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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