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然氣已進入我市。為優(yōu)化能源結構,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從2013年11月起,我市將逐步對市區(qū)人工煤氣用戶進行天然氣置換。為確保置換工作安全、平穩(wěn)、有序進行,現(xiàn)通告如下:
一、各有關部門、區(qū)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街道工委、辦事處、居(村)委會及用戶和小區(qū)物業(yè)管理等單位、個人,要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市區(qū)天然氣置換人工煤氣工作,不得阻撓、干擾施工。
二、天然氣置換人工煤氣工作由臨汾燃氣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受理用戶咨詢、報修和投訴等。(置換報修熱線電話:6052777、8887777)
三、天然氣置換人工煤氣前,居民用戶燃氣表免費更換、燃氣灶具每戶免費領取一臺,用戶自行更新灶具的費用自理;燃氣壁掛爐、熱水器改造費用由用戶承擔、改造更新后,經臨汾燃氣有限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營業(yè)、福利用戶燃氣具改造更新由臨汾燃氣有限公司實施。營業(yè)、福利用戶也可以自行聯(lián)系生產廠商對天然氣器具進行改造更新,但改造更新后,應報臨汾燃氣有限公司驗收合格方可使用。改造更新器具費用由用戶承擔。
五、營業(yè)、福利用戶戶內系統(tǒng)改造,由用戶委托臨汾燃氣有限公司指定單位實施,費用由用戶承擔。
六、已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年限(煤氣灶8年,熱水器6年)的人工煤氣灶具或熱水器,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燃氣器具,以及雖未達到報廢年限但燃燒工況嚴重惡化的燃氣器具,不予改造,由用戶自行更新。
七、未經改造更新的煤氣灶具、燃氣壁掛爐、熱水器等燃氣器具,禁止與天然氣管道連接使用。
八、天然氣售價按物價部門批準價格執(zhí)行。
臨汾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8日
責任編輯: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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