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周太生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2017年8月25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根據(jù)臨汾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決定周太生為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周太生同志簡歷
周太生,男,漢族,1966年8月生,山西榆社人,大學學歷,法學學士。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參加工作后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干部、刑一庭書記員,1994年2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科級書記員;1995年7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監(jiān)察督查室副科級助審員;1997年2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正科級助審員(其間:1997.12至1999.2在方山縣扶貧;1999.10至2001.6在山西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2001年11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2008年11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督查室主任;2016年3月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2017年8月任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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