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三十多年前的“賒銷劵” 先消費 后限期還款

2018-04-16 21:48:44 來源:臨汾新聞網   瀏覽次數(shù):

    在一些小超市、小飯店等入口醒目處,許多人都見過“概不賒賬,免開尊口”的牌子,由此可見店主對賒賬的堅決態(tài)度。近日,我市收藏愛好者段延峰收藏到一張30多年前的發(fā)票,所購買的東西沒有付錢,而是賒來的,在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和擔保下,與“概不賒賬”形成鮮明對比。

    這張“賒銷券”為長條形紅色表格,表格正上方有“大寧縣百貨公司棉布賒銷卷(券)”,下面的“姓名”處寫著“馮雙蘭”,居住地寫著“太德鄉(xiāng)本村(太德村)大隊3隊”,表格上方的時間為1985年3月34日。下方的表格內寫有所賒物品的相關信息。

    “品名”為棉布,數(shù)量”為30尺,“金額”為18元,還款期”為“89年3月24日”。右側的“說明”顯示:1、此卷限額18元不得突破限購純棉布及成衣。2、此卷限購棉布30市尺。3、此卷限三月底作廢。最下方一格“賒銷券”生效的相關蓋章程序:賒銷人蓋章”處寫著“張梅蓮”;經手人蓋章”處有“任瑞成章”;大隊蓋章”“供銷社蓋章”處蓋著圓形的紅色印章,印章文字為“大寧縣太德人民公社供銷合作社”。此外,在這張“賒銷券”上還蓋有“大寧縣太德鄉(xiāng)人民政府”山西省大寧縣百貨公司”兩個印章。

    “首先從這個表格的制作形式看,百貨公司對賒債的管理非常嚴格,對賒債也非常謹慎,上邊蓋著政府的公章,相當于當?shù)卣J可和同意,遇到賒債不還,政府可以協(xié)調解決賒債問題。”從事多年財務工作的段延峰表示,另外也可以看出這張“賒銷券”的最高限額是18元,物品也正好是18元,用了最高額度,而且18元的物品需要用四年時間來還,可見當時人們的生活還比較困難。

    段延峰在多年的收藏和資料查找中發(fā)現(xiàn),山西布票發(fā)行年代最晚的是1984年,在此之前的一段時期內人們憑布票可以購買布匹,1985年時已經發(fā)生了變化,賒銷券”可能是另一種形式的布票,只不過要用錢來還債。段延峰表示,1985年是改革開放初期,物資仍然比較匱乏,“賒銷劵”是人們享受改革開放紅利的一種形式,大家可以先拿物品然后限期還款。同時,這張“賒銷券”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對當時經濟社會發(fā)展也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記者 張春茂

    


     

責任編輯: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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