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近日,安澤縣人民法院立案庭用微信成功送達了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2013年7月29日,被告王某與原告安澤縣農(nóng)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從原告處借款17萬元,貸款到期后,被告王某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本金和相應的利息,為此原告安澤縣農(nóng)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起訴到安澤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歸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立案后,因被告王某外出打工無法向其直接送達起訴狀、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立案庭庭長吳曉妍決定嘗試用微信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經(jīng)書記員付楊柳電話聯(lián)系后被告稱其和妻子在北京打工,單位不準請假,無法來法院領取訴訟文書,且王某經(jīng)常更換住址,不能準確提供地址,也無法郵寄送達。吳庭長在電話中詢問王某是否有微信并向其獲取了微信號。在征得被告王某同意用微信送達文書后,書記員付楊柳用微信向被告送達了起訴狀、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被告王某也予以回復,確保了訴訟文書切實送達至當事人。
近年來,該院受理的案件中,當事人外出打工的情況較多,給訴訟文書送達帶來了很大的困難。隨著網(wǎng)絡通訊和信息傳播的快速發(fā)展,微信送達這一創(chuàng)新靈活的文書送達方式,得到了案件當事人的認可,不僅為當事人節(jié)約了訴訟成本、減輕了當事人的負擔,也縮短了辦案周期,同時避免了審判資源的浪費,有效提高了審判效率,這一舉措值得推廣和廣泛應用。(付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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