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今年7月,市公安局臨汾開發(fā)區(qū)分局打掉以趙某偉為首的車貸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刑拘13人,網(wǎng)上追逃6人。經查,自今年以來,以趙某偉為首,郭某、范某凜、常某州等人為骨干成員,通過開設貸款公司,制定公司規(guī)章制度等手段,大肆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xié)議、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簽訂車輛或房屋抵押合同、買賣合同等方式,采用欺騙、脅迫、滋擾、糾纏、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占有財物的犯罪行為,實施“套路貸”。
2017年8月4日,受害人呂某榮通過君恒信公司業(yè)務員在該公司做不押車貸款業(yè)務,貸款額度85000元,扣除GPS安裝費、評估費、服務費等實際收到71000元。今年1月8日,自稱是車貸公司總公司的人員要求呂某榮將之前按期還款的銀行卡變?yōu)樗拇髧秀y行卡,呂某榮怕被騙專門咨詢嫌疑人郭某,郭某稱對方是騙子不要理他,呂某榮仍將還款存在之前的卡內,雖多次接到催款電話,但未理會,1月27日該團伙以呂某榮還款逾期為由,安排人員將呂某榮的車秘密收走,并索要高額的拖車費、違約金等共計15萬元,后與公司協(xié)調減為13萬元,但呂某榮支付不起高額的費用,車仍被君恒信公司非法扣留。呂某榮共被敲詐勒索13萬元。
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郭某、范某凜等人到受害人李某所在曲沃縣服裝廠采用語言威脅、暴力等手段要求李某歸還在該公司的6萬元欠款。2017年8月,受害人李某通過犯罪嫌疑人段某介紹,用自己的轎車在該公司貸款約6萬元。2017年9月,因還款逾期,該團伙找到李某的工廠要求其還款,并采取跟隨手段不斷要求其還款,后找來郭某、范某凜等人到其工廠,破獲工廠機器設備,威脅其家人安全,搶占其住所等言語威脅,在向其索要400元跑腿費后離開。后又以相同手段敲詐1000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的偵查過程當中。 (黃艷云 梁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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